创建动态 第(28)期
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编2015年6月15日
[诚信建设工作动态系列之七]
一手抓政务公开一手抓诚信建设
4月10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收到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文明城市建设十大工程2015年行动计划〉》(武文明[2015]2号)文件后,作为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对涉及的工作项目、工作内容进行了研究部署,将有关工作任务、责任进一步细化到处室,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全市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武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序推进行政权力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协调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武政办[2015]58号);会同市审改办,严格按照依法设定、应进必进、能进必进、方便高效的原则,以联合发文形式,先后分两批,将全市398项行政权力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在窗口随时取阅一次性告知书,在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目,将非涉密信息全部公开、全程公开,方便企业市民随时掌握。同时明确要求,已经纳入市政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除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并公布取消、转移、下放外,不得自行退出。
为了推进一窗式服务、诚信服务,让企业市民拥有充分的知情权,明确了六条工作标准:一是公示公开在市民之家。入驻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法定期限、承诺时限、办理地点、办件实时状况、办理结果、收费依据及标准、联系方式、常见问题解答、申请文书格式文本和示范样本等都必须在市民之家网站、现场显示屏等公开,申请人可在窗口随时领取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和一次性告知书。二是受理环节在市民之家。入驻事项必须在市民之家窗口统一受理。事项(即办件除外)在窗口正式受理后,一律使用市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发的全市统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或各入驻部门自行开发的审批系统打印受理通知书。三是审批环节在市民之家。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和上报上级部门等特殊环节外,其他环节都必须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结。因授权不充分导致其他环节仍需要窗口单位负责人审批的,其负责人应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公或在网上审批,严禁出现申请人在市民之家和窗口单位之间“两头跑”。四是收费环节在市民之家。入驻事项涉及征收政府非税收入的,应使用武汉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在市民之家完成征收工作。五是发证在市民之家。入驻事项办结后的各类证照、批文一律由市民之家窗口统一发出。六是“一书一章”在市民之家。“一书”指对首席代表的委托授权书,首席代表行使本单位一般申请事项的决定权、重要事项的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以及印章使用权,委托授权书盖本部门公章。“一章”指行政审批专用章,窗口单位应明确其使用范围,放在窗口按规定使用。
为了确保行政权力在窗口顺利落地并固化长效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审改办,联合出台了《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考评方案》,从机构建设、事项管理、窗口及人员管理、运行管理、监督管理等5个方面,设置22个考评指标,采取月度电子监察、季度讲评、半年考评、年度通报、纳入绩效等方式进行综合管理;对不纳入市政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和群众投诉并查实“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的情况,报市治庸问责办进行责任追究;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2014年,市政务中心办件量1793万件,提前办结率96%。
二、夯实基础,加快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2012年10月以来,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医用物资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行了迁移和集中,实现集中公开交易和综合监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整建制入驻,市土地交易中心涉及土地招拍挂交易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入驻,市政府采购办委托5家代行市级集中采购的代理机构入驻(武汉市无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市医改办(加挂“市医用物资采购管理办”牌子)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采购活动(武汉市无市级医用物资采购中心)。另外,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整建制入驻,武汉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加挂“国家专利技术(武汉)展示交易中心”牌子)的展示交易服务职能涉及的人员入驻,市房管局的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办涉及的人员入驻,农村综合产权、专利技术、前期物业项目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了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特色。武汉市企业国有产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及其江城分所实施交易。截至2015年3月底市级公共资源平台总交易量15532场(次),总交易金额4985亿元(其中:2014年总交易量6934场(次),总交易金额2041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软硬件设施能够满足各类交易活动需求。
根据《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编[2012]43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加挂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体制,履行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实行“七统一”运行管理机制,即统一项目登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场所管理、统一专家评委现场管理、统一现场人员管理、统一投标保证金管理以及统一电子监控管理。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积极协调明确行业监管主体,推动项目应进必进,为轨道交通商铺物业租赁使用权、车厢广告使用权拍卖,公交集团客车采购、汽配物资供应商、车身广告代理经营权招标,园博会园区公交运营商、物业管理、票务销售商、展馆布展招标,国博中心家具、艺术品采购,盘龙城遗址核心区保护工程招标、土地整治项目、天然气供应单位招标等,以及中央在汉单位、外省市招标采购项目做好信息发布、场所预定、专家抽取、投诉协调处理等一系列平台服务及现场管理等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发改委、市城建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科技局,整合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组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目前,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市编办、市发改委等部门,已经形成组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机构的方案,列入2015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实施。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规范工作;2016年底前,全市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平台支撑。
三、完善机制,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全国推广模式,参照15个副省级城市经验,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系,加快组建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市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服务机构,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于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服务,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察部门依法对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5月25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建设方案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加快制定《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明确交易服务、管理和监督机构职责;明确进场范围;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目标和任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规范有序运行。编制《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发改委及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拟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明确交易项目监督主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列入目录的项目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接受综合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整合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设置统一评标专家抽取终端,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和评审流程,加强对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实现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联网运行和专家资源共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诚信档案,整合各行政监督部门信用信息,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
四、试点先行,明确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鄂政发[2015]3号)、《湖北省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鄂信用发[2015]1号),为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营造“诚者立,信者威,强者赢”的信用环境,结合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实际情况,我们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试点,印发《2015年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从8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包括明确全市招标投标信用工作领导架构、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建交中心推进机制。
二是做好工作动员部署。筹备召开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三是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基础建设。包括启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招标投标信用主体基础要素信息、实施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存量数据整理入库工作。
四是推进信用制度和信用标准建设。包括编制全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制定部分规范性文件、开展招标投标信用标准体系课题研究。
五是深化失信惩戒机制。包括研究招标投标不良行为清单和惩戒措施清单、建立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会同市建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在武汉建设门户网站建立不良行为曝光台,对湖北中地鼎天建筑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虹玉置业有限公司、湖北中进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记录并公布6个月,纳入“黑名单”监管。
六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包括推进诚信教育工程、开展诚信主题活动。
七是加强信用管理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信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八是完善督查与考评机制。包括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监理工作评价制度。
五、强化领导,成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班
为贯彻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精神、市信用办对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为加强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结合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实际,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整体推进,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抓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联络队伍建设。工作专班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检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成立,强化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保证,推动落实了对招标投标信用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工作,对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指导、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的建设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将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履行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成员职责,充分发挥窗口资源优势,一手抓政务公开,一手抓诚信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