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21:00许,一个穿着反光背心的交警正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小男生奋力向前推着一辆厢式小货车,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推车的是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尹警官,当晚,他和同事接到群众报警到县检察院门口处理事故,在勘察完事故现场后,他们驾驶警车沿旭山路行驶准备前往县人民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当车子开到旭山路桥头路段时,他们发现一辆厢式小货车,车尾一个小男生正吃力地朝前推着车子,驾驶员在驾驶室把着方向盘,见状,交警立即靠边停车询问,原来驾驶员姓李,是缙云县稠门村人,由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电瓶电量耗尽,时间又很晚了,他们还得赶路回家,就想着让孩子在后面推着,自己把好方向往前冲试着发动车子。由于车辆没电,无法点亮车灯,在漆黑的夜里,交警赶紧告诉驾驶员这样做十分危险。然后,交警主动和孩子一起将车辆推至安全区域,同时提醒驾驶员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标志。随后,开来警车,打开引擎盖,取出电线帮小货车搭线取电。
在交警的帮助下,车辆重新发动。“真是太感谢你了,你们自己大晚上加班已经很辛苦了,还要花时间来帮我,真的很感谢。”驾驶员连声道谢。
搭把手后,交警重新坐上警车赶去医院看伤者的伤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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