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修订稿)征集活动的通知——天津河东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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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修订稿)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07 15:51

委办局、街道

为推动“迎全运、做文明有礼天津人”活动广泛开展,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按照市文明要求,决定在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期间面向全区开展《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修订稿)征集活动。

征集《公约》《守则》(修订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充分体现天津特色和时代要求。以正面倡导为主,文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应征稿件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投稿时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学者对征集稿件进行筛选、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并给予一定奖励。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征集活动,并及时将稿件上报至区文明办

  人:王  

联系电话:24306943

   箱:hdwmb211@163.com

附:

 1.《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市文明委2008年7月22日颁布)

 2.《天津市民行为守则》(市文明委2008年7月22日颁布)

 

 

 

河东区文明办

2017年2月7

 

 附1:

《天津市民文明公约》

(市文明委2008年7月22日颁布)

 

热爱祖国 建设天津  辛勤劳动 干事创业

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爱岗敬业 务实创新

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崇尚科学 移风易俗

孝老爱亲 邻里和谐  尊师重教 拥军优属

热心公益 助残济困  举止文明 礼貌待人

    附2:

《天津市民行为守则》

(市文明委2008年7月22日颁布)

 

不随地吐痰 不说粗话脏话

不光膀子上街 不乱扔乱倒垃圾

不乱烧纸钱 不闯红灯

不在公共场所拥挤喧闹 不损坏公共设施

不违章养犬 不沾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