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精神文明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宁宣发〔2018〕11号
各市、县(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宣传部、文明办,自治区主要新闻单位: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第一个春节。为进一步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浓厚氛围,做好节日期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送温暖和走访慰问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春节期间,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慰问活动,集中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进行走访慰问。要重视做好生活困难道德典型的关爱帮扶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爱护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自治区文明办重点慰问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各地要做好生活困难的全国和自治区道德模范信息收集汇总工作,按照自治区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有关规定,务于3月20日前报自治区文明办。
二、开展节日期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地和区直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不断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要会同民政部门、共青团组织等,结合自身实际,在节日期间广泛组织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各地要协助宁夏义工联等社会组织开展“2018年快乐雷锋工程--¬¬雷锋饺子计划”等公益活动,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要以“迎大庆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春运便民、邻里守望、文化体育等志愿服务活动,树立节日新风。
三、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要把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以“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突出春节、元宵的文化内涵,组织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文艺志愿服务等平台和载体,送书送戏送电影下基层,开展“送日历年画下乡”活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文化企业、农民文化大院、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文艺社团等作用,办好社火表演、庙会、花灯、冰灯等展演展示活动。要组织文化志愿者进村入户写家训、拍全家福,广泛开展贴春联、送“福”字、挂灯笼等民俗活动,让春节成为年俗文化节。
四、大力推动移风易俗活动。春节前后是农村儿女婚嫁的重要节点。各地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文明委《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以各行政村红白理事会为推动,加强教育引导,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反对和抵制高价彩礼和大操大办等陋习。要大力倡导勤劳节俭美德,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城乡群众文明过节、节俭过节。
五、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各级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要按照规定要求宣传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各地要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为重点,推动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文明旅游等公益广告覆盖城乡,传播主流价值理念,营造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请五市和区直机关文明办于2月9日前,将2018年春节期间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农村文明创建处。
联系人及电话:刘恒泉 0951-6669533
邮 箱:qwmbncc@163.com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明办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