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明办中文发电【2011】18号、浙文明办电[2011]20号文件精神,结合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二届浙江省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及第二届宁波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我市将开展“道德模范故事汇”活动。为确保活动高效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运用“讲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传播善行义举,赞颂高尚情操,激发公民道德意识,引人向善向好,在全社会树立崇尚、热爱、学习、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形式
1、创编故事节目。以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中的部分先进人物为原型,市文明办、市文联、市曲协将组织本地曲艺名家、中青年曲艺工作者以及群众中的故事员,创作形成一批精品故事节目和组建优秀演出队伍。故事节目内容形式,以讲故事、相声、宁波本地曲艺节目等为主。
2、组织基层巡演。故事节目编创完成后,将进行排练,并结合各地其他演出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巡演。
3、做好新闻宣传。市文明办将组织市级新闻媒体跟进宣传报道 “故事汇”巡演活动情况。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组织本地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刊播故事节目,宣传活动情况,扩大社会影响。宁波文化馆开设“道德模范故事汇”活动专题,对活动进行全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