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文化馆

关于在全市开展“蓝色经典·梦之蓝”杯我的中国梦•城市文明之梦征文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08-29来源:许昌文化馆责任编辑:吴成刚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凸出“中国梦”精神价值内涵,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干劲,营造良好创文工作氛围,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蓝色经典·梦之蓝”杯我的中国梦·城市文明之梦征文大赛活动,激发大家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畅谈对文明城市、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为奋力崛起的“许昌梦”积极传递正能量。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7月24至9月20

二、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城市文明之梦

三、参赛对象

    以各级文明单位为重点,组织全市各级各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尤其是青少年学生。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724731日,举办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各相关单位及市级各媒体参加,要求各相关单位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本次大赛的目的及意义,鼓励大家积极写作、踊跃投稿。

第二阶段:作品征集阶段

81831日,全市各级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结合主题踊跃创作投稿,参赛作品一律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许昌市八一路许昌日报社12楼《许昌晨报小记者》编辑部,报送作品一律采用电子稿)。

第三阶段:作品评选及表彰阶段

91920日,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评选出全市优秀作品并进行表彰奖励。届时,参赛作品将择优在《许昌晨报》、《许昌晨报小记者》、许昌文化馆上予以刊登。评选结束后,将举办隆重颁奖晚会,结集出版《“蓝色经典·梦之蓝”杯我的中国梦·梦动莲城征文大赛活动优秀作品集》,并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同时,对参赛作品中那些能打动人心、现阶段能实现的“梦想”展开圆梦行动。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分小学组、中学组、成人组三个组别,每个组别分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同时设优秀辅导奖和组织奖若干,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奖品、奖金。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特设立大赛组委会

  任:郭云 许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主任:孔庆阁  许昌市文明办副主任

            徐民府 许昌日报社党委委员、许昌晨报书记、                    《许昌晨报小记者》主编

            朱小春  苏酒集团许昌分公司总经理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民府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      、杨勇、张振,办公室设在《许昌晨报小记者》编辑部。

    七、活动要求

   1.本次征文城市文明篇要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为主线,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学习,畅谈对美好城市、幸福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单位负责同志可结合本部门工作,展现为实现城市发展,提高市民幸福生活指数所采取的措施和做法,突出“文明城市创建,实现市民的梦”。

2.参赛选手活动本着传递正能量的宗旨举办,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有抄袭现象,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本次截稿时间为831日,所有参赛作品电子版务必于截稿日期之前发送至征文专用邮箱xccbxjzb@163.com,联系电话:03744396865

4.由于参赛选手众多,工作量庞大,来稿一律不退,请参赛学生自留底稿。

 

 

 

 

 

 

许昌市文明办                  许昌日报社

 

                                

                          О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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