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丹桂飘香。如今虽说花开四成,却已花香全城。处在这曼妙桂花香中,煞风景的行为却不少:有偷折桂枝的、有摇落桂花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桂花清可绝尘、浓能远溢,除用作观赏外,还是窨制花茶和制造糖果、糕点的上等原料。另一方面是个别市民特别地“爱”桂花,认为这些桂花是集体的,占为已有理所当然,所以不时伸手折桂,放置花瓶独赏;或者肆意摇树聚花,泡茶做糕自尝。

    我市城区桂花树品种多、数量大,而且它们都有一个相同的姓——公。这些桂花都是公家的,是集体的,而不是私人的。从法律层面讲,折桂枝摇桂花就是损坏公物,如同打砸公物一样,都是违反公共治安条例,是要受到处罚的。从道德层面讲,折桂枝摇桂花就是损公肥私,是自私贪婪、不文明。在公交车上,我们说让座是美德,不让座是权利。同样,在公共场合,折枝摇花是缺德,不折枝摇花是本分。

    有园林专家说,每年桂花盛开时,折桂枝摇桂花现象都会出现。要扭转这种“习以为常”不文明的现象,需要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势,多管齐下。

    教育是先导。媒体可多加强正面引导,在公共电子屏、互联网、电视、报纸等中多开展公德教育,引导市民爱护公物,不折公共桂花。特别要发挥孩子不一般的作用。学校对学生教育后,让学生向祖辈父母进行教育劝导,扭转成人习以为常的错误认识,纠正成人损公肥私的不良习性。试想,电视镜头中出现孩子希望大家不要折桂摇花、人人共享桂花的纯真笑容,这正能量的影响力应该是很大的。监督少不了。G20中涌现的各类志愿服务队为我们的社会增添了不少和谐。G20后,要继续发挥这些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发挥独特作用,对折桂枝摇桂花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教育。处罚有必要。有道是,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折桂摇花不文明现象有必要进行处罚,特别是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以一定处罚,适当的可在媒体进行曝光,进行警示教育。

    “折桂”是个富有寓意、非常美好的词语。因桂树叶碧绿油润,我国古代把夺冠登科比喻成折桂,古时科举考试正处在秋季恰逢桂花开的时候,就称科举考试得中为折桂。处于桂花飘香的现实环境中伸手折桂,这就搞错了环境和对象。公共场合的桂花是属于全市人民的,折桂摇花不仅伤树,更伤自己的形象。素有耕读传家遗风的诸暨,要在求学路上的折桂,莫在人行道上折桂。

    金秋时节人人努力,留住桂花香,让文明长驻。(何建国)

责任编辑:黄玲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