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桐庐县辖内无动力采砂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现对报名参加拆解补偿的船舶情况进行公示:
一、报名参加拆解补偿船舶主要信息
二、公示内容(以上船舶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2009年以来向桐庐港航部门申请通过检验并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2.2017年6月26日洪水后,采砂船实船停泊在富春江、分水江内。
三、公示期限: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公示期限内可向县交运局(港航处)反映,联系电话:0571-64220908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