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丽水市公益广告宣传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 丽水文化馆
中国文化馆主站 返回丽水站首页
我的位置:丽水文化馆 > 文件资料 > 关于印发《丽水市公益广告宣传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丽水市公益广告宣传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时间:2017-07-25 来源:丽水文化馆 字体:【 】 【打印】【关闭】 
 丽文明委〔2014〕6号

  关于印发《丽水市公益广告宣传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有关通知精神,现将《丽水市公益广告宣传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抓好落实。

  丽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15日

  

  丽水市公益广告宣传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递文明、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等七部委《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浙江省公益广告宣传实施细则(暂行)》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4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公益广告,是指向社会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良好思想意识、道德观念、行为规范,有利于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

  第三条所有公益广告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党的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国家机关发布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其他公共信息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信息和主题性宣传片等不属于本细则所称的公益广告。

  第四条公益广告宣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着重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雷锋精神、诚实守信、勤劳节俭、孝敬之风、文明旅游、保护环境、文明礼仪、法制观念等内容展开。各类公益广告要注重导向鲜明、富有内涵、引人向上、品位高雅、创意新颖、体现时代感,增强感染力,形成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新风正气的强大声势。

  第五条发布公益广告的主要媒介是指:

  (一)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

  (二)互联网站: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商业网站;

  (三)新媒体:手机短信、彩信、彩铃、手机报、微博、微信及APP应用等;

  (四)户外广告媒介:立柱、墙体、路灯旗杆、候车亭、交通护栏、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招贴、条幅、空中漂浮物、橱窗、建筑工地围挡(围墙)和城市广场、公园等;

  (五)其他广告媒介:公共交通工具、固定形式印刷品、投影、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等。

  以上广告媒介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在频道、版面、时间、位置、地段上等优先保障为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而制作发布的公益广告宣传。

  第六条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对全市公益广告发布进行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市区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和检查制度。各媒介单位每季度要将发布的公益广告的情况送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广告媒介公益广告刊播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县各级媒体,各有关城市管理、市政设施、旅游景区、公园景点、酒店宾馆、交通工具、网络通信、公共场所等的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支持、配合做好公益广告发布工作,同时对各自管辖的广告媒介(设施)发布的公益广告进行指导和监管,共同做好公益广告发布工作。

  第七条公益广告作品由刊播单位自行创作或市文明办无偿提供。刊播单位自行创作的作品,必须遵循本细则第二、三条规定,并报市文明办审核。

  市文明办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并建立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广告媒介无偿使用,实现资源共享,公益广告作品库设在丽水文化馆。

  第八条各广告媒介的公益广告发布量应遵循以下标准:

  报纸类:丽水日报、处州晚报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其中,每月不少于一次刊登半个版面以上一幅的公益广告。

  广播类:市广电总台广播频率每天播出6次以上,其中18:00-22:00不少于3次。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台广播频率参照此标准播出。

  电视类:丽水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道每天播出10次以上,其中:18:00-22:00不少于3次;其他频道每天播出不少于15次,其中:18:00-22:00不少于4次。

  互联网: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市级网络媒体和主要商业网络,在首页显着位置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专题,集中宣传长期展示。

  手机类:全市各移动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运用手机报、短信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将指定的公益广告内容免费发送至全市在网用户。丽水手机报每周发送公益广告不少于6次。

  社会媒介:城市主干道灯箱、路灯旗杆,各类交通运载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户外广告牌、建筑工地围档(围墙)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第九条市直有关单位、莲都区政府、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管委会要按要求做好公益广告的宣传工作。

  莲都区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各广告媒介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类广告媒介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20%。

  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各广告媒介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类广告媒介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20%。

  市建设局负责火车站广场、老年公园、丽阳门公园、处州公园、建筑工地围档(围墙)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其中每个公园、广场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展板不少于2块,市区建筑工地围档(围墙)设置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30%。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客运车站(码头)、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点、公共自行车点位广告牌等广告媒介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类广告媒介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20%。

  市水利局负责南明湖景区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会同市文明办做好防洪堤路灯旗杆的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公益广告宣传。

  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市区商业零售、大型超市在显着位置设置固定公益广告牌,并负责落实商业零售、大型超市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广告媒介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类广告媒介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20%。

  市旅游局负责落实市区星级宾馆(饭店)在显着位置设置固定的公益广告牌,并负责落实星级宾馆(饭店)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广告媒介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类广告媒介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20%。

  市体育局负责在市体育中心、纳爱斯广场的显着位置设置固定广告牌,做好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落实市区各家医院在显着位置设置固定的公益广告牌,并负责落实市区各家医院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广告媒介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类广告媒介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20%。

  市行政审批中心负责本中心的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媒介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类广告媒介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20%。

  市金融办负责落实市区各银行、保险公司窗口单位运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刊播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类广告媒介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20%。

  丽水火车站负责本站的广告牌等媒介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类广告媒介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广告总数的20%。

  第十条对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情况,实行日常监测与随机抽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监测。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依据丽水市广告监测中心出具的媒体刊播公益广告的月底报告(含时长、频次、版面等指标)对市级各媒体进行考核。同时,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市级媒体刊播公益广告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随机抽测。

  监测结果半年通报一次。

  第十一条对公益广告宣传情况的考核:

  (一)市级媒体的考核结果纳入丽水日报、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各类广告媒介刊播公益广告情况纳入市“六城联创”测评,纳入市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纳入各级文明单位申报和复评考核。

  第十二条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拥有相关权益。媒体发布公益广告应事先取得公益广告作品的相关着作权人的授权或者许可。对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和市文明办在公益广告作品库中提供的作品无需许可,但需标注着作权人。

  第十三条广告经营者应充分体现社会责任感,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创作、发布公益广告。政府鼓励行业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设计制作公益广告,供广告发布媒介择优选用。同时鼓励社会资金资助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但不得以发布公益广告名义发布商业广告。

  第十四条广告经营单位违反本细则第三条有关规定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政府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各县(市、区)公益广告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吴旭晨
上一篇: 关于举办首届“最美丽水”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表彰丽水市第二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组织奖和最佳创意奖的通报
相关新闻  
文明要闻 更多>>
宣传动态 更多>>
文明评论 更多>>
主题活动 更多>>
timg_副本.jpg
QQ截图20170424165211_副本.jpg
QQ截图20161229091348_副本.jpg
QQ截图20161229090843_副本.jpg
QQ截图20161229090135_副本.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