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组织对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进行了复查测评,并对2018年度立项市级文明校园的学校进行了测评,根据测评成绩,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将我市全国、省级文明校园复查合格名单和2018年度拟表彰的市级文明校园名单公示如下:
一、全国文明校园(1所)
高新区实验中学
二、省级文明校园(14所)
张店区实验中学、淄博第四中学、临淄区实验中学、桓台第一中学、淄博实验中学、淄博第六中学,张店区祥瑞园小学、张店区潘南小学、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博山区考院小学、周村区正阳路小学、临淄区实验小学、桓台县第一小学、高青县中心路小学
三、2018年度拟表彰的市级文明校园名单(25所)
张店区绿杉园小学、张店区莲池学校、张店区第七中学,淄博师专附中、淄川区北关小学、淄川区洪山镇洪山小学,博山区特教中心、博山区实验小学,周村区实验中学、周村区新建路小学,淄博第七中学、临淄区金茵小学、临淄区太公小学,桓台县实验学校、桓台县第二小学,高青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高青县木李镇中心小学,沂源县沂河源学校、沂源县第二实验小学、沂源县历山街道振兴路小学,高新区第一中学、高新区实验小学,周村区北郊中学,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中学,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如对上述文明校园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告知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含双休日)
联系电话:2836983(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通信地址:张店区西六路博苑宾馆813房间
邮政编码:255000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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