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6 来源: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驻普各单位,驻普各军警部队:
为扎实开展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引领社会风尚,打造崇德向善文明城市,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市文明委同意,将于今年开展第五届普洱市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守正创新,突出培育时代新人,着力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通过推选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推出一批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典型,树立道德标杆,引领思想道德建设,传播文明正能量,营造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在全市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推动普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普洱篇章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办单位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普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普洱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组织机构:在市文明委的领导下,成立第五届普洱市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分管领导及历届道德模范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施文艳担任。
各县(区)可由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关工委、教体、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参加,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区)道德模范推荐工作。
三、推选标准及荣誉设立
第五届普洱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推选命名2名荣誉奖和2名提名奖,共推选20名。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践行中华传统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或个人品德,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类人选不推荐18岁以下未成年人)。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及提名奖获得者、省级道德模范称号及提名奖,以及前四届普洱市道德模范称号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本届普洱市道德模范的推选。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未成年人。
四、推选范围
凡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的普洱籍公民,在普洱工作、务工经商、投资兴业的非普洱籍人士,均可被推荐为普洱市道德模范人选。
五、推选办法及步骤
(一)推荐阶段(8月15日前)。从发文之日起,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可在普洱文化馆下载http://ynpe.wenming.cn/)中规定的推荐标准和程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推荐候选人。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市级相关部门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市组委会将在市内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收信地址和推荐起止日期。广大干部群众及各级各类组织可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向所在地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市组委会直接推荐人选。市组委会接到群众推荐的人选后,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县(区)组委会。
各县(区)、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可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市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央及省驻普各单位,驻普各军警部队按属地管理向思茅区文明办推荐候选人。
各县(区)推选活动组织机构和推荐候选人的市级部门要按照道德模范推荐标准和工作要求,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并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社区或乡镇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要专门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需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形成的文字材料要存入档案备查,确保推荐质量,对于各类失信责任主体、领导成员均不得参加道德模范推荐。
各县向市组委会推荐的名额为每类人选2名(今年之前推荐第七届云南省道德模范未入选的人选可算在内),五类模范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10名;思茅区(含市直,中央、省驻普单位)名额为每类人选3名,五类模范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15名。各县(区)要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详实的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填写推荐表,经县(区)文明委审核后,于8月15日前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推荐表、事迹材料、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像素不低于500万)电子版。
(二)推选阶段(8月15日—8月25日)。
1.候选人初选。市组委会对各县(区)和相关市级部门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整理,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在市级主要媒体和重点网站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情况,组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参选资格,并对所缺名额按程序进行补选。
同时,组委会在普洱文化馆设立“第五届道德模范推选”专页,供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投票推选。
2.确定正式名单。组织由组委会成员、有关专家、新闻媒体代表、往届道德模范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组成的推选委员会进行推选,市组委会参考推选委员会意见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研究确定全市道德模范和提名奖的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命名阶段。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文明委发文命名“第五届普洱市道德模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选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切实把道德模范推选活动转化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生动载体,把组织推选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
(二)坚持面向基层。推选工作要立足基层单位,依靠人民群众,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选、选群众,群众学、学群众,切实将那些做出重大贡献、群众公认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先进人物推举出来。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选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教育载体。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各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成效,充分展现各类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使道德理念和文明风尚深入人心。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推选活动始终,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激励机制。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的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七、联系方式
本次推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联系电话:2138143(自动传真),2189829。
联系人:张栖荧、杞丹洁
电子信箱:smwmb@126.com。
普洱市总工会
共青团普洱市委
普洱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