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大都或多或少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与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和制度。规范完善的规章制度无疑对凝心聚力、相互监督、倡扬正气、提振信心、推进工作、助力服务、提高效率、塑造团队良好形象,发挥着鼓舞士气、激励先进的合力作用。
率先垂范,以我为镜。作为单位或部门的“决策者”,自然是规章制度出炉的“把关者”和“定盘星”。在付诸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的进程中,务必“严”字当头,率先垂范,作出表率,善于以我为镜,甘做标尺。
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做到依法办事、按章理事,切实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相互共勉的科学机制。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忌存生“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特权意识。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再健全的规章、再规范的制度,如若“把关者”和“定盘星”不能很好的自我约束、示范引领、带头执行和落实,势必将规章制度变成形式主义的“替代品”和“空架子”。一旦助燃了“形式主义”,必然诱发“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和“情趣低下”的奢靡之风蔓延开来。缺乏了约束力,就会变成了“自由所”,没有了执行力,何谈具有“竞争力、发展力?”
有章必循,有禁则止。务必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规章制度的领悟力、执行力和落实力,时时处处严以律己,甘做标杆。但愿“把关者”和“定盘星”们善做规章制度落地生根的“导航员”。 (李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