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黄祥鹏 “铁军”治堵保畅勇担责——天津河东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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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黄祥鹏 “铁军”治堵保畅勇担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4 21:32

  今年6月29日,天津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向国务院及公安部命名表彰的天津市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的决定,其中,交警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副大队长黄祥鹏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为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黄祥鹏1998年从部队转业后,20年来他一直工作在交通管理工作第一线。他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4次。先后获得全国交警系统执法标兵、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天津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通畅是交通警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黄祥鹏利用业余时间反复考察论证,寻求对策,逐步总结了“三掌握、三到位”的工作方法。所谓“三掌握”就是掌握管界地形流量特点、掌握现场疏导技巧、掌握交通参与者心理状态;三到位是眼到位、腿到位、嘴到位。本着“说服、教育、引导、警告、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3年底,黄祥鹏被调入六纬路大队担任副大队长,为了更好地抓好勤务管理工作,突出十一经路的管理,如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准,打造永不拥堵的十一经路,是他时常思索的一个课题。如今,每到高峰时间都有两名大队人员在十一经路沿线执守,有情况及时沟通,提前采取分流疏导措施,不管车流量有多大,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创造十一经路不堵的神话。十几年如一日忙碌的工作,有人问黄祥鹏厌烦吗?他说,任何事情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只要把它当成一生的事业,一件爱民的善事去做,就会热爱它、追求它。他常和同志们说:“我们做的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工作,抓好各项交通违法的管理,事故少了,死伤人数下降了,道路畅通了,这就是一件好事。”

  在执法中,最难的就是如何让对方接受处罚。在具体工作中,黄祥鹏坚持尊重每一个管理对象,做到以理服人,说透五种理:即认定事实的事理、适用法律的法理、确保安全的情理、逻辑思维的哲理和做出处罚的道理。通过说透这五种理,使当事人知法、知情、知理,充分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积极配合民警工作。

  从安徽老家到云南参军的16年里,黄祥鹏一直生活在南方,而当上交警后,北方的寒冷对他来说,是一个严峻考验,尤其到了寒冬腊月,朔风劲吹、滴水成冰,但上路执勤黄祥鹏从没退却过、抱怨过。黄祥鹏坚持每天早出晚归,勇于担当,吃苦耐劳,因为工作繁忙,生活不规律,胃部穿孔需要手术,但他出院后又马上投入工作。有人跟黄祥鹏说,你在部队站了十几年岗,现在还选择继续站岗,是怎么想的。他的回答是,无论干什么工作,都要干好,否则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他的培养,对不起父母和乡亲们对他的期望。

  黄祥鹏说:“作为一名交警,治堵保畅是我们的职责,我们只有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认同和信赖,警察的价值才能够得以体现。当前,天津市正在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对一切违法行为,我们都要坚持严格依法执法,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记者 石晓钰 通讯员 徐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