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是着名的“鱼米之乡”,拥有悠久灿烂的农耕文明。苏州,也是全国农村改革的前沿阵地,苏州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的姿态抓住发展机遇,农业农村发展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苏州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努力走出一条具有苏州特点、体现标杆水平、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道路。
“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中央、省委为苏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定的目标定位。去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瞄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定位,以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统筹各方力量、强化部门协同、突出改革创新、狠抓任务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取得良好开局,一幅苏州农村“强富美高”蓝图愈发清晰。
乡村产业振兴步伐加快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
苏州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巩固优化“四个百万亩”产业布局,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各项任务,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54.46万亩。大力推进“三高一美”(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和美丽生态牧场),其中,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达184.9万亩。同时,推进现代农业园区集成发展,累计建成市级以上农业园区56个、125万亩;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农机化水平位列全省第一,高标准农田比重、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比重位列全省前列,加快推进粮油品牌和质检体系建设,启动“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基地提升工程,全市农产品整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9.67%,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9.7%。
苏州扶持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支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以镇(街道)为单位抱团异地发展,全市累计组建联合发展载体90家,联合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740家。2018年,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达1970亿元,村均年稳定性收入达到850万元。
苏州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3772家、家庭农场417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407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97家。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认定,全市累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4011名。成立省内首家农业科技企业协会,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全市新增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7家和16家,新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46个,319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390亿元,带动农户250余万户。
苏州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开展苏州十大精品民宿、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评选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活动,全市累计培育旅游精品民宿168家,推荐乡村旅游精品线路30多条。2018年全市休闲农业收入38.5亿元,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33.4亿元。相城区成功创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昆山市巴城镇入选全国农业产业强镇。
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
苏州优化乡村规划布局,持续开展“三优三保”专项行动,加快乡镇专项规划编制,全市共有60个镇(街道)开展“三优三保”工作,重点板块实现全域覆盖。全市累计验收整治项目435个,实现新增耕地1.4万亩,形成规划空间指标9435亩。
苏州推进美丽镇村建设,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开展,并制订美丽乡村建设考评标准和乡村建设负面清单手册,2018年新建成康居特色村1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350个,市县两级财政总计投入9.5亿元。同时,深入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全市分别有14个村和42个村被列为省、市级试点村庄名录。全面开展49个建制镇建设和67个被撤并镇整治提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额约646亿元,苏州金融小镇、常熟云裳小镇成功入围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苏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太湖一级保护区小散户粪污综合利用改造方案,487家小散户已全部完成粪污综合利用改造。开展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全市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区61个,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占比达92%,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污染治理率分别达到95.9%和71.2%。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完成轮作休耕面积19万亩。
苏州大力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累计完成658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和12个省级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创建任务,行政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65%。完成45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
乡村文明水平持续提升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
在苏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强化,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开启改革开放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评选表彰出10个苏州市十佳乡风文明创新范例。
苏州还传承弘扬优秀乡村文化,全市共有14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占全省的50%。加大乡村非遗项目扶持力度,实施非遗人才培养计划,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累计支出400多万元用于扶持60多位传承人和传统手工艺乡土人才。积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国家示范点创建,加快中国江南鱼米之乡生态博物馆建设。
苏州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市、县、镇、村全覆盖,人均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19平方米,形成了农村“15分钟文化圈”。农村公共文化资源供给能力得以强化,每年为农村、社区送书10万余册,送戏超3500场次,送电影2.1万余场,惠及农村及社区群众超5000万人次。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主要目的。苏州是全国城乡差距最小的地区之一,其中重要一环,就是公共服务水平的城乡差距不断缩小,日益均等化、标准化。
苏州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2018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945元/月,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标准提高到990元/月,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同步调整,城乡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
苏州不断完善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四好”公路提档升级,全市通往行政村和特色田园乡村的公路全部达到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在乡村道路中双车道四级公路比例达73%。推动护理服务全面向农村社区延伸,首批已确定8家护理机构开展居家护理服务。
苏州还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继续开展新一轮100个市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挂钩帮扶工作,市级财政落实1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薄弱村公共服务开支和帮扶转化项目。目前,全市累计实施帮扶转化项目52个,投资总额达到18亿元。出台《苏州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开展常态性帮扶,不断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
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苏州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建成苏州乡村振兴学堂和乡村振兴研究院,组织全市1150多名村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轮训。持续开展固本强基先锋工程评选,共命名66个(名)先锋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深入开展“寻找老支书精神”活动,选树20年以上农村基层优秀老支书54人。全面推进农村党组织基层阵地标准化建设,推广“行动支部”工作法,目前全市活跃在乡村振兴一线的“行动支部”共有1170个。
苏州全面推进乡村治理创新,积极推广张家港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全国试点经验,持续深化“五民主两公开”制度,2018年全市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到94.1%,列全省第二。拓展“三社联动”实践,推进“政社互动”全覆盖,昆山市全面实施农村“政经分开”改革试点。
苏州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建成市级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制定网格化联动机制考核办法,全市四级联动机构、联动平台基本建成。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2.26万件,调处成功率达99.77%。全国维稳办主任现场会在苏召开,苏州网格维稳经验全国推广。
农村改革试点扎实推进
苏州“三农”发展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苏州自发形成的农村改革创新及承担的农村改革试点任务,不仅是苏州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需求,更担负起重要的历史使命,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
苏州积极推进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去年新获批2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任务,全市承担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总数达12项,成为承担全国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最多的地区之一。其中5项已经结项,4项等待评估验收,3项正按照计划有序推进。苏州高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退出率达59.3%,超额完成试点目标任务。
苏州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农村“四上”改革为着力点(权属上证、资产上图、交易上线、监管上网),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目前,苏州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全部数据完成向农业农村部数据汇交。全市统一的“全业务、一网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基本建成,与农村产权线上交易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累计4.1万笔,签订合同金额超过60亿元。加强和完善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制度,引入代理机构62个。提升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加大创新推广“村银联动”模式,苏州“三资”监管新模式荣获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
苏州还积极创新乡村投融资机制。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支出109.06亿元,比上年增长7.2%。城乡发展一体化基金新增投资4亿元,累计提供融资超过80亿元。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累计推出农业保险险种39个,投保农户506.81万户次,承担农业生产风险保障318.14亿元。设立5000万元农业贷款担保基金,累计担保391户、11.32亿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拓展,全市银行累计投放贷款121笔、5.3亿元。(苏州日报记者 陆晓华/文 濮建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