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实施意见〔2015〕6号-延安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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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实施意见〔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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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0 来源: 延安文化馆

  延市文明委发〔2015〕6号

  关于印发《弘扬雷锋志愿服务精神 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弘扬雷锋志愿服务精神 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弘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

 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建设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弘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工作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精神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深入开展“弘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立足本职,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由各大党委、总支负责,开展不同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党员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零距离”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必须全部到所在社区进行注册、登记,并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机关干部每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累计不得少于6次,志愿服务累计时间由所在社区进行统计。各部门单位结合本职工作,重点开展好以下“十大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由市妇联统一组织安排,每年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每月至少深入一个社区开展一项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由团市委统一组织安排,充分发挥“山丹丹青年志愿服务队”的力量,经常性深入志愿服务站(点),开展不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志愿服务站(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同时,继续加大山丹丹志愿服务站、小微服务站的建设。

  三是开展“文化下乡”志愿服务活动。由市文广局统一组织实施,精心设计编排一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的文艺节目,深入各县(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开展“爱心义诊”志愿服务活动。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各大医院知名专家,深入社区、街道,开展“爱心义诊”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在各大医院门诊大厅设立志愿服务点。

  五是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统一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驾校学员力量,全年不间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不横穿马路,不乱闯红灯,自觉排队上车。

  六是开展“保护环境”志愿服务活动。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深入街道广场、人口密集地等处,通过散发资料、集中讲解等途径,开展“保护环境”志愿服务活动。

  七是开展“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由宝塔区统一组织实施,每周至少有一个部门单位深入社区、小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八是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由市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通过在景点景区、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设立志愿服务点,选配志愿服务讲解员,散发文明出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

  九是开展“社会治安”志愿服务活动。由市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建立壮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志愿服务 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治安巡逻等活动。

  十是开展“助残扶困”志愿服务活动。由市残联、市扶贫局、市慈善协会按照各自分工,重点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全面开展扶贫助残、帮困救助等灵活多样、社会认同的志愿服务活动。

  其他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不同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每年活动不得少于6次。

  (二)立足服务,开展“窗口学雷锋”活动。所有“窗口”服务单位,必须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统一开设“志愿服务点”,统一张贴、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或标语,统一配备核心价值观宣传资料,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活动。

  一是开展“一站式”服务活动。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做出志愿服务承诺,并采取树立“服务明星”、实行一次性告知制、设置善行义举榜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广泛开展诚信一条街、诚信商务区、诚信企业、诚信物业等创建活动,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共筑“诚信梦”。

  三是开展“美化环境”活动。通过实行“一个微笑、一杯热水、一名志愿引导员、一句文明用语、一次满意度评价”的“ 五个一”优质服务模式,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同时,采取门道摆绿、室内缀绿等方法,每天定时擦洗门窗、地板、公用设施等,始终保持服务大厅干净整洁,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

  四是开展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等资源,通过设置遵德守礼、爱护公物、文明用餐、文明交通、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等温馨提示宣传牌,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加大志愿服务文化培育。

  (三)立足养德,开展“青少年学雷锋”活动。由市教育局、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安排市区内中小学校开展不同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所学校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得少于两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通过邀请相关专家专题讲座、组建校园宣讲小组交流宣讲等形式,全面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宣讲活动。

  二是“红领巾课堂”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红领巾课堂”,加大小学生日常行为养成教育。中学以上要开展“我为党(团、队)旗添光彩”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争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三是“小小讲解员”志愿服务活动。紧紧围绕我市红色旅游季活动,培养一批“小小讲解员”队伍,深入到各大景区景点免费为广大游客讲解。

  (四)立足为民,开展“社区学雷锋”活动。各社区在全面配合做好不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全面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登记、注册工作。各社区要设有志愿服务站,有专人负责志愿服务活动,全面负责党员干部登记注册、开展服务等工作。

  二是做好记录、结对工作。对每个单位每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做好登记、信息反馈工作,并及时汇总,向有关部门上报活动情况。同时,做好辖区内有服务需求群众的登记备案工作,并及时向志愿者发布相关信息,做好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的对接协调工作。

  三是做好阵地建设工作。各社区要统一建立志愿服务点,在醒目位置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文化、市民文明公约、善行义举行为等内容。

  四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广播、市民学校、道德讲堂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点的作用,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教育社区居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大力组织党员、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退休老干部组成若干宣传小分队,分片包干,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社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弘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具体载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精心策划部署,切实安排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的志愿服务工作。市创文办将对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实际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并作为季度和年度创文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弘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涉及市区所有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小区等,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统一部署、督查、考核,各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负责,社区、小区由宝塔区统一负责,中、省驻延各单位分别对本单位和所属行业系统统一负责,确保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创文办要按照《延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考核办法》及本《意见》要求,加强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考核奖惩,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主管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延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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