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延安文化馆
分享
相关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 正文
关于推荐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延市文明办发〔2018〕27号
恢复窄屏
发布时间:2018-04-25 来源: 延安文化馆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厚德陕西”建设,积极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评选表彰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的通知》(陕文明办[2018]8号)。现就我市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施“五新”战略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果,凝聚和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社会共识,为实现“让延安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二、奖项设立

  本届全省第五届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自强励志模范”六类。每类表彰10名,六类表彰总数不超过60名。未当选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陕西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三、评选标准

  1.被推荐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优秀传统道德所涵盖的日常行为养成上事迹突出,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无违法违纪记录。

  2.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在业内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群众广泛颂扬。

  自强励志模范:有志气、有骨气,在困难、疾病和挫折面前不认输不气馁不懈怠,依靠自身辛勤付出、顽强拼搏自主脱贫奔小康,为家庭撑起一片天空、为个人闯出一番新境遇,是困难家庭的顶梁柱,是邻里群众心目中的励志典型、感动人物。勤劳智慧有担当,创新创业成效显着,是当地产业发展、百姓致富的领头雁。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典型。

  四、推荐范围

  符合评选标准、在延安工作生活的18周岁以上公民均可被推荐作为候选人。往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往届省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市级以上“时代楷模”“文明家庭”“延安模范”“身边好人”“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可优先推荐。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五、推荐程序

  1.宣传动员。4月上旬,《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三秦都市报、华商报、西部网、陕西文化馆和《延安日报》、延安广播电视台、延安文化馆等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评选活动通知、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奖项设置,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

  2.遴选候选人。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部门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优中选优确定候选人名单,积极向市文明办推荐候选人,各县(区)每类不超过1人,各部门最多推荐1人,类别不限。

  3.推荐上报。各县(区)确定的候选人需经各县(区)文明委审定,推荐报告加盖各县(区)文明委公章;部门确定的候选人需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审定,推荐报告和推荐表均加盖单位公章。每名候选人按推荐类别分别填报《陕西省道德模范推荐表》,其中事迹简介篇幅控制在500字左右,照片统一使用2寸红底免冠彩照;另附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上述材料印刷版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含照片)1份,于5月3日前报市文明办。

  4.确定候选人。5月上旬,市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经审核、筛选后,初步确定推荐人选,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在延安日报、延安广播电视台、延安文化馆进行集中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报市文明委领导审核同意,于5月15日前以市文明委名义正式上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缑成飞

  电 话:0911-8073017

  邮 箱:yaswmb123@163.com

  附件: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推荐表(样表)

  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 延安市文明办

  延安市总工会 共青团延安市委

  延安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4月18日

主管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延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市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911-8073015 技术支持:西安胜海软件有限公司

本站有些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访问,获得好的体验)

京ICP备10031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