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无信不立,个人如此,企业、社会亦然。近年来,咸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大秦故都 德善咸阳”城市品牌的重要抓手,推动形成百姓、企业、行业和政府共建信用社会的良好氛围。
大数据助力信用体系建设
据咸阳市副市长韩宏琪介绍,咸阳市2017年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逐步建立了市、县两级社会信用联络员体系,有力保障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咸阳市还先后出台了信用信息共享公开、信用联合奖惩、重点领域失信治理等40多项制度,不断完善信用建设保障机制。
在此基础上,咸阳市充分发挥大数据管理局在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优势,对全市信息化资源有效整合,建成了国家A级大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共享中心,融合各级、各部门核心业务,融通85类数十亿条数据,初步实现了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目前,咸阳市已完成市县两级515个部门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入工作,累计共享各类信用信息429万条,信息报送总量位列全省第二。
建立诚信“红黑榜”严惩失信行为
咸阳市积极构建联合奖惩体系,每季度常态化发布诚信咸阳“红黑榜”,扎实开展“春风行动”“雷霆行动”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144个法人和194名自然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履行案件90件,涉及金额2600余万元,有力提升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充分发挥信用联合奖惩“引导棒”作用,对于综合诚信等级连续3年评定为AAA级以上的企业,加大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对于诚信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危货运输企业则予以清理。
6月21日,咸阳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列入黑榜的部分企业已经在行政审批、金融服务和市场采购等领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近年来,咸阳市还开展了“诚信建设万里行”、“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一系列以诚信为主题的活动,通过“咸阳好人”、百名“十佳”模范人物等,传播感人事迹和向善力量,在全社会弘扬诚信为本、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记者 杨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