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二届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启事_中国文化馆·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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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第二届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来源:韶关文化馆 时间:2013-06-27 文字大小:T|T

韶关市第二届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他们“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氛围,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将联合开展第二届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童心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7月10日之前截稿。

  三、作品要求

  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鼓励创作描绘“中国梦”,倡导勤俭节约,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的优秀童谣作品。鼓励创作以“共建文明城市,同享幸福韶关”为主题,反映广大未成年人从身边小事做起,讲文明、懂礼仪,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优秀童谣作品。童谣作品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区广为流传的原创作品。往届获奖作品不再参评。

  四、参与方式

  根据作者年龄,作品分为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市文明办会同教育部门,面向全市教师、中小学生、学生家长、及文学爱好者征集优秀童谣作品。本次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公告同时在韶关日报、市电台和韶关文化馆发布。参赛作品要注明作品创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或学校、年级、班级,年龄、参赛组别,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7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文明办(联系人:刘桂梅,联系电话:8760001,传真:8761110,电子邮箱:sgscwb123@163.com)。逾期将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奖励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汇总征集的童谣作品进行评审,分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从中各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作品在韶关文化馆等网站公示后进行表彰奖励,并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中央、省级优秀童谣评选活动。主办单位将入选优秀童谣作品进行集中推广,供各中小学校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学习传唱。

  韶关市文明办

  韶关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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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