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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里吃东西、手机追剧外放声音、车门关闭后扒门……这些广为诟病的行为都上“乘客行为黑名单”了。记者日前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日前发布,对乘客在地铁内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10月27日《北京晚报》)
地铁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文明的乘车环境需要广大乘客共同守护。近年来,关于地铁文明的呼吁和宣传,可以说不绝于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绝大多数人能做到文明乘坐地铁。但整体水平也无法掩盖个体的差异,如车厢里进食、大声喧哗、手机外放声音、车门关闭后扒门等不文明现象,拉低了地铁文明的水平,不仅对其他乘客造成干扰、影响乘车体验,也给公共秩序、运营安全带来一定影响和威胁。
以手机外放声音为例,时下很多人喜欢用手机听音乐、看视频,连走路、吃饭都机不离手,这种行为,在乘坐地铁时当然也成了标配动作。前不久,影视演员叶璇通过个人微博披露,自己在高铁上劝阻乘客外放视频却遭到辱骂,引起广大网友热议。对此,一些城市在制定地方性轨道交通条例时,对类似不文明行为作出了限制。但一些城市考虑到人性化和不便执法的问题,对有的不文明行为未明确禁止,有的则明令禁止且有相应罚则。
各地规定不一,容易让乘客认知紊乱。此次交通运输部出台《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将常见的不文明乘车现象尽揽其中,可以说,为涵养地铁文明起到了统一规范和“导航”的作用,或者说,给这些不文明行为划出了红线,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泾渭分明、一目了然。尽管各地规定不一,执行方式不同,但是,有了全国性的规则“导航”,每个乘客都应主动遵守。
进而言之,地铁内10类禁止性行为、7类约束性行为,是为地铁文明兜底,目的不是为了处罚,更重要的是表明一种态度和立场,引导人们涵养地铁文明的规则意识。比如,地铁内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的现象,除了加剧地铁内的拥挤、影响正常乘车秩序,甚至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如不对其说“不”,就会形成“破窗效应”。
涵养地铁文明,需要人们以这些禁止性行为、约束性行为为鉴,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增强文明素养。同时,相应的罚则也可以有,这样公众才敢于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不文明现象才会失去“底气”。作为地铁营运方,也需不断提升交通服务质量,把宣传引导、人文关怀等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切不可一味靠罚来解决问题。
总之,地铁文明需用自律和他律共同塑造。在管理部门和广大乘客共同努力下,在内外因共同作用下,才能让文明规则深入人心,让文明乘车成为一种良好习惯和行为自觉。(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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