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至2月21日,永春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组织人员对该县永春侨中等22所2014-2016年度泉州市文明学校申报对象进行届期总评。
据悉,此次考评方式以材料审核(时间跨度为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实地查看为主,备检资料,可以采用纸质版或电子版,一般按考评体系要点的要求准备,勿滥忌泛,做到简约化;考评组将严格对照考评标准《泉州市文明学校考评体系》进行考评,同时结合2015年初评情况,按市分配名额择优等额提出候选对象,送纪委(监察)、卫计、综治、安监、环保、食药监等六部门根据《泉州市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泉文明委〔2016〕17号)有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报永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向泉州市文明委推荐、报送。
考评组要求各申报学校要认真贯彻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保持常态,不得搞突击应付,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遵守有关廉洁纪律。(永春县教育局 吕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