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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多举措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来源:泉州文化馆   时间:2016-05-04

  为丰富农村未成年人课余生活,让农村未成年人共享快乐童年和美好明天,近年来,泉港区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多举措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大力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组织领导。区委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负责、专人办理,使乡村学校少年宫能够建设好、管理好、运行好;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学校成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并配备2—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行管理、设备维护、项目实施、财务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档案整理、检查考核等工作;制订完善保障乡村学校少年宫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包括少年宫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各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等,并做到制度上墙、制度落实。

  二、资金管理。区委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每年及时将项目资金、活动经费拨付给相关学校,同时对资金用途、预算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所有乡村学校少年宫资金由学校设立专帐,并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财务管理规定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要求开支,采用政府采购和学校自行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将经费全部用于场所修缮、设备添置及学生用品等方面。

  三、师资建设。扎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课堂教学及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质量,选聘包括音乐、体育、书法、绘画、舞蹈、微机、心理辅导等方面专兼职辅导员,做到每个学科、项目活动至少有1名教师或辅导员全面负责、督促、指导,使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日渐规范化、学科化,实现活动过程最优化、有效化。

  四、检查考核。按照《福建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每年度对乡村学校少年宫组织管理、基础建设、经费使用、师资队伍、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同时推行“一校一档”制度建设,确保“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有序规范、运转正常。目前,我区8所乡村学校少年宫都能正常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使孩子们的课余生活和节假日的活动变得丰富多彩,促进他们素质的提高与能力的培养,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好评。(泉州市泉港区委文明办 林银秀)


[责任编辑:黎灵寿 程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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