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展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队评选活动来源: 2012-12-21
南宁市第二届优秀志愿者 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首府南宁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南宁市第二届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评选表彰活动,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弘扬“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南宁精神,大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通过选树一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激励更多的市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推动志愿服务队伍由青少年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志愿服务活动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活动转变,志愿服务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全面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工作蓬勃开展。 二、组织机构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南宁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主办,并成立南宁市第二届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各县(区)、开发区组织成立评选表彰推荐组委会。 南宁市第二届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成员单位: 南宁市精神文明精神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民政局 南宁市总工会 共青团南宁市委 南宁市妇女联合会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南宁市红十字会 南宁市志愿者协会 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志愿服务科,电话:5525723。 三、时间安排 (一)推荐阶段(2012年12月):各县(区)、开发区及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接受他人推荐和自荐。 (二)公示阶段(2013年1月—2月):在“南宁文化馆”上进行优秀志愿者网上公示并接受群众投票。 (三)表彰阶段(2013年3月):命名表彰南宁市第二届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举行表彰大会。 四、表彰名额 全市表彰第二届优秀志愿者100名、优秀志愿团队10个,不作名额分配。 五、参评条件 (一)凡18周岁以上的南宁市居民,或在南宁学习、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士、外籍人士.均可参加优秀志愿者评选。 (二)凡在南宁市有稳定的50人以上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团队,可参加优秀志愿者团队评选。 六、评选标准 (一)优秀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在全市赈灾救灾、重大活动期间提供阶段性服务,作出过突出贡献。 4.截至到2012年12月底,社会志愿服务时间累计100小时以上(作出重大贡献者除外)。 (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 1.团队成立两年以上,有完善领导组织、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5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团队的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七、推荐方式 本次表彰以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自荐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开发区及各单位要做好本县(区)、开发区及本单位的推荐和审核工作。推荐单位和个人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交换(交换箱号:32#)或邮寄至市文明办志愿服务科(市凤翔路1号,邮编:530028),并同时报送参评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nnzyfw@sina.com,推荐表格电子版可在“南宁文化馆” (http://nn.wenming.cn) “志愿服务”专题页面上下载。 参评材料包括: (一)优秀志愿者 1.推荐表1份;另附1500字左右书面事迹材料1份,重点写从事志愿服务的具体事例。 2.个人一寸彩照1张、志愿服务活动照片3张(并注明活动内容、时间)。 3.志愿者心得3篇。 4.推荐名单汇总表(适用于推荐多人的单位和志愿者组织,需加盖公章),自荐和推荐1人的不需填此表。 (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 1.推荐表1份;另附1500字左右书面事迹材料1份,重点写从事志愿服务的具体事例。 2.团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5张(并注明活动内容、时间)。 3.志愿者心得不少于10篇(10位以上志愿者心得)。 八、评选方式 (一)各县(区)、开发区及各单位负责本县(区)、开发区及本单位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的推荐和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将候选人在本人单位或所在乡镇社区公示,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员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意见,确保推荐工作质量。他人推荐或自荐材料由市组委会办公室将申报材料返回志愿者或志愿服务团队所在县(区)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二)市组委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组织力量对所推荐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核实,根据网上投票情况并经组委会集体评议,提出100名优秀志愿者建议名单,报请市文明委审定。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及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弘扬“能帮就帮,敢做善成”南宁精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把关,注重实效。各县(区)、开发区及各单位在推报工作中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申报材料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三)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各县(区)、开发区及各单位、志愿者组织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挖掘和发现本县(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传播志愿服务精神,营造“人人都是志愿者、各方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投身志愿服务公益事业。 附件: 1. 南宁市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南 宁 市 志 愿 者 协 会 2012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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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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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