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窗口服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服务质量和文明服务水平,树立窗口服务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市文明办在全市窗口服务行业组织开展了“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在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文明服务窗口和文明服务岗位标兵。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展示成果、引领风尚,市文明办拟定于2019年9月下旬召开“全市窗口服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暨‘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现将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条件 (一)文明服务窗口 1.领导重视,组织协调有力。在市文明办的参与指导下积极开展了“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行业(系统)各级主管机关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各级党、政、工、团组成的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参赛方案和规范化服务竞赛考评标准和细则,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具体,责任到人;认真搞好全行业思想发动,吸引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跟踪调查,把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收到实效。 2.规章制度完善,标准规范科学。职业道德规范、科学、准确,行业规范特点突出,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并普遍践行,时代精神鲜明,规范化服务标准和保证措施简明具体,易于操作,便于考核;大力推广社会服务承诺制、公示制、信誉制、首问负责制、高效投诉机制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工作纪律、查询办法、赔偿规定等,开通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思想教育深入,创建活动扎实。坚持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和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开展形势政策、民族团结、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组织“我们的节日”庆祝活动;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文明柜台和各种业务知识竞赛、技术表演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让广大职工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提素质。 4.服务技能规范,行业风气良好。积极推行包括接待用语、态度举止、仪表仪容、业务知识、服务环境在内的文明规范服务,各种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和服务措施落实到位,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全行业(系统)中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达标率在90%以上,建立一批示范窗口;行业风气良好,自觉抵制、纠正和克服各种行业不正之风,无冷、硬、顶和吃、拿、卡、要现象,行业整体形象良好,社会信誉高,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二)文明服务岗位标兵 1.品德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组织纪律好。服从领导安排,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出勤率高。不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业务技能好。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迅速、准确地解答群众提问和咨询,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在本职岗位从事窗口服务工作满2年以上。 4.服务质量好。处处为群众着想,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举止文明,着装端庄,待人礼貌,语言文明,耐心、细致、热情地受理服务对象的咨询建议,未与服务对象发生任何争执,群众投诉率为零。 5.工作成绩好。坚持依法办事、照章办事,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办结的各类服务或完成的工作事项无任何差错,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满意。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本职工作和突击性任务,对本职工作有突出贡献,多次被评为本行业、本单位的先进。 6.文明表率好。严格遵章守纪,清正廉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社会是文明市民,在单位是文明职工,在家庭是文明成员。团结同志,尊老爱幼,助人为乐。 二、评选表彰 (一)评选范围:全市各行业 (二)评选数量:文明窗口20个,文明标兵20个。 (三)评选方法步骤 市文明办将按照各行业、各单位选送的名单,组织相关单位经过初评、综合评议、政审等环节,最终确定20个“文明服务窗口”和20名“文明服务岗位标兵”候选名单,在乌海日报、乌海广播电视台和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最终由市文明办命名表彰全市“文明服务窗口”和“文明服务岗位标兵”,并向社会广泛发布宣传。 (四)申报及评选时间 1.在申报时,所填单位名称必须使用规范全称,与所盖公章相符。各行业推荐参评文明窗口、文明标兵,需向市文明办写出书面参评报告,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文明窗口和文明标兵由一级行业机关统一申报,每个行业限报文明窗口2个、标兵2个。 2.市文明窗口、文明标兵申报表(各一式2份),务必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创建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告、表格等书面材料报送时要用A4纸双面打印。联系人:李春帆,联系电话:3959216、15147399376,邮箱:wmb_9517@126.com。
乌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