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市各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公务机关、执法单位、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倡导各级文明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培育文明服务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满洲里市文明办将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竞赛。
评比办法:
方案设计。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结合各行业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围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活动、平安中国建设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文明旅游活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扶贫济困活动、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公众人物“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事迹宣传、社区服务、礼节礼仪教育、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我们的节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等内容开展主题活动。
活动形式。各单位可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和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和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开展;可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基地开展;可依托“我们的节日”、重要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可运用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方式开展;可通过升国旗、入党、宪法宣誓等仪式开展,等等。总之,活动形式不限,但要主题突出、价值观鲜明,并能够吸引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评比表彰。各单位活动全面结束后,市文明办将结合各单位制定的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纪实视频进行评比表彰,活动最终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