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规范养犬行为 引导文明养犬
2019-08-21 马鞍山文化馆
8月20日上午,《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从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勇义主持。副市长程彰德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起草情况的汇报。
从辉指出,加强养犬管理,事关社会治理,事关民生,更是检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现代化治理体系和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做好养犬管理立法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就进一步做好《条例》立法工作,从辉强调,可操作性是养犬管理立法工作的生命线,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并掌握实际情况,确保养犬立法“有的放矢”;要充分论证,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许可证办理”“限养区域设置”等重点问题以及不同区域之间的管理差异,进行充分、全面、客观的论证,切实提高养犬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精准化、精细化是养犬管理立法工作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大力提升管理模式和为民服务精细化水平,细化犬只管理各项具体措施,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增强法规执行力。“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是养犬管理立法工作的原则,要坚持哲学思维、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充分体现党委主张、政府治理、社情民意及公众立法需求,强化长三角一体化意识,积极主动加强立法协同,努力把《条例》打造成为一部既彰显城市特色又积极回应群众呼声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马鞍山日报 况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