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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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工作启动
发表时间:2015-09-24   来源:临沂文化馆

  近日,第四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工作启动。

  据了解,本届评选文学艺术作品奖和艺术突出贡献奖。凡临沂市内(包括中央、省、部队驻临沂单位)个人和集体创作的文艺成果,包括文学、戏剧、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电影、电视、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理论研究等文艺门类,均可参加文学艺术作品奖的评选。参评文艺作品原则上是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出版、发表、展览、演出和播出的作品。此外,艺术突出贡献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本届从各文艺门类中综合评选4名艺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凡临沂市内(包括中央、省、部队驻临沂单位)在文学艺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文艺家,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参加评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市文联驻会负责人及其个人创作的文艺作品,不参加“沂蒙文艺奖”评选。在前两届评奖中已获得过“沂蒙文艺奖”的个体作者本届不再参加评选。

  据悉,本次申报工作由市文联各艺术家协会归口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临沂军分区政治部、高等院校可直接申报作品,各县区文联负责各县区的申报工作。每个单位各文艺门类的申报作品为1-3件,艺术突出贡献奖参选人为1-2人。申报参评须经本单位推荐及主管部门同意加盖公章后报送。

  本届“沂蒙文艺奖”作品申报及评选工作,自9月15日起至11月16日。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届时,评奖结果由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发布。(记者 张庆举)

责任编辑: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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