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旅游局及相关单位: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集中旅游的高峰期,按照上级要求,为做好春节期间我区文明旅游工作,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旅游安全检查,提高旅游紧急救援能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全力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要对文明旅游工作作出统一安排,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加强督导,抓好落实,让游客度过一个安全惬意、文明和谐的春节。
二、强化关键环节文明旅游教育引导。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从业者坚持“以人为本、游客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把文明旅游的要求落实到每位游客身上。加强导游、领队的全员培训,重点围绕签约组团、办证通关、交通运输、旅途行程四个关键环节,抓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六关”,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工作。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附送文明旅游宣传材料,让游客自阅自学;行前坚持召开说明会,向游客讲清楚遵规守纪、文明旅游的要求,讲清楚不文明言行的利害关系。要建立领队导游文明教育引导责任制,落实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要推行文明督导员制度,推选综合素质好的游客作为文明督导员,协助领队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教育督导。要广泛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主题活动,引导人们从出行的第一步开始,时刻牢记文明旅游。要号召游客注重礼仪、维护环境卫生、自觉排队、文明礼让、有序乘车,切实解决乱丢垃圾、乱涂乱画、排队加塞、让座意识淡薄、乱拥乱挤等不文明行为,树立维护秩序、共享文明、共创和谐的文明新风尚。
三、营造文明旅游社会氛围。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新闻媒体开设文明旅游专题专栏,重点宣传报道主要景区景点、交通枢纽、游客集散地等场所文明旅游工作开展情况和特色做法。对涌现出的“最美游客”、“最美导游”等典型进行专访报道,对不文明旅游典型案例进行适度曝光和正确引导,鞭挞旅游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旅游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加大工作力度,把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任务落实到每一个营业网点和工作人员,使文明旅游公益广告覆盖到车站、机场等重要公共场所。要在旅行社窗口、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游客聚集场所,通过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立提示牌、播出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要设计制作一批游客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明旅游宣传品,通过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包车、旅游咨询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集中场所进行播放或免费派发。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各主要景区景点、交通枢纽、游客集散中心要充分发挥“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宣传引导阵地作用,重点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引导、文明规劝,协助做好景区讲解及便民利民等服务。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文明旅游工作作为春节期间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按照抓宣传教育、抓行业管理、抓监督约束、抓主题创建、抓志愿服务的“五抓”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教育,优化管理、文明服务,以自身文明带动游客文明。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的积极性,创新思路,积极行动,形成声势,确保文明旅游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莱芜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