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传承好家训、树立好家规、弘扬好家风,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文明委决定开展2019年济源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重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家风正、家教好、家庭美”为目标,广泛发动各单位特别是基层群众积极推荐评选文明家庭,使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气候”,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着提高,为加快建设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和新时代又富又美济源、在中原更加出彩进程中济源出重彩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家庭文明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评选名额
评选2019年济源市文明家庭50个。
三、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真诚和谐、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推荐和评选范围
凡居住在济源辖区内,符合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的家庭均可参加推荐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五、评选机构
1.市文明委负责2019年济源市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
2.市文明办邀请部分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2019年济源市文明家庭评选委员会,负责确定文明家庭表彰对象。
3.市文明办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全面发动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
1.在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评选活动公告,公布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实施步骤和评选办法,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评选。
2.各单位要深入宣传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文明家庭评选标准,提高群众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推荐评选方案,开展本级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活动。
(二)申报推荐阶段(2019年10月30日前)
2019年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推荐办法见附件)。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标准的家庭可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或所在单位进行申报,也可直接向市文明办进行申报。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对所推荐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在所推荐家庭的居住地或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评选工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2.组织推荐:各村、居委会、社区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报送至所在镇、街道。各镇、街道要组织推荐评议活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市文明办。各单位也要组织推荐评议,选出本单位内部的文明家庭代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市文明办。
(三)初评和投票阶段(2019年11月20日前)
市文明办依据评选标准,从个人直接申报和组织推荐的文明家庭中择优选出60个正式候选家庭,并将正式候选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济源文化馆、“文明济源”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动群众进行网络投票,同时组织评委进行投票。
(四)评审阶段(2019年12月10日前)
文明家庭实行差额评选,根据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50个家庭。市文明办对确定的50个家庭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向市文明委提交拟命名表彰的文明家庭名单。
(五)审批及表彰(2019年12月中下旬)
表彰名单经市文明委领导研究审定后,授予济源市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并适时进行表彰。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坚持优中选优,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认真做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文明家庭推荐申报、评审工作,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相互融合、共同促进。通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征集等活动,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深入宣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三)注重质量,严格把关。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具有典型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要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确保活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市文明办将全程监督评选活动,并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6633690)。
附件:
济源市文明办
2019年9月12日
河南省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豫ICP备10203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