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素养、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全市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市文明委决定开展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主题,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做出显着贡献、事迹生动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群众广泛认可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加快建设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和新时代又富又美济源、在中原更加出彩进程中济源出重彩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奖项设置
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原则上每类2名,共评选表彰10名道德模范。另外,评选表彰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
三、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是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文明家庭建设成效明显,群众广为称赞。
四、推荐和评选范围
1.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的济源籍人员和长期在济源工作的人员,均可推荐;不建议推荐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每个候选人只参评一个奖项,已获得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届市级道德模范评选。往届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若无新的突出事迹,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五、评选机构
1.市文明委负责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
2.市文明委邀请部分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负责确定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及表彰人选。
3.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9月20日前)
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刊登评选活动公告,公布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实施步骤和评选办法,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评选;全市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推荐阶段(2019年10月30日前)
1.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采取镇、街道以及市直部门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民群众可直接向市活动办或所在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推荐候选人,每类候选人限推荐2名。
2.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在推荐人选居住地或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评选工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3.各单位要做好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撰写与审核,认真填报《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经推荐单位盖章后,连同2000字详细事迹材料、300字简要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及1寸免冠证件照(1张)和生活照(3张)的电子版,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市文明办(联系电话:6835163,电子邮箱:jiyuanhaoren@126.com)。
(三)初评阶段(2019年11月10日前)
评委会办公室依据评选标准,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报评委会审议。
(四)公示和投票阶段(2019年11月20日前)
评委会审议后,将2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济源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动群众进行纸质和网络投票,同时组织进行评委投票。(具体投票规则见附件4)
(五)评审阶段(2019年12月10日前)
经综合评定后,确定10名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和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正式候选人,评委会办公室对20名候选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向市文明委提交拟命名表彰的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六)审批及表彰(12月中下旬)
表彰名单经市文明委审批后,分别授予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和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并适时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市级道德模范是我市在思想道德建设领域授予市民群众的最高荣誉称号,具有社会示范作用,必须突出权威性、先进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优中选优原则。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要与重大典型宣传工作相结合,将各行各业选树的做出重大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以及“最美人物”“济源好人”等作为重点对象,把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面向群众。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严格标准、严谨规范,确保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要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这项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大力宣传。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推荐评选全过程,通过巡讲巡演巡展等方式,激发人们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充分展现各类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使道德理念和文明风尚深入人心,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4.严格审核。各单位要确保整个推荐评选活动阳光操作,推荐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推荐人选必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过审核同意;要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委会办公室将全程监督评选活动,并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6633690)。
附:
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8月23日
河南省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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