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昌邑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区委书记安丰广出席会议并讲话,区长刘革锋主持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立伏通报了省调研指导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传达了《关于开展昌邑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核查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真正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上来;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责,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大力支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区委、区政府将给予最大支持,全力领导好、保障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重点人员的发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斗争的目的、目标、任务和阶段性要求达到“一口清”,并发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靶向发力,重点打击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要高度关注信访、征收拆迁、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等涉黑涉恶行为和背后的 “保护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线索摸排工作,政法各部门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及时研判重大线索及案件,加快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查结和审判进度,拿出成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公安机关和扫黑办要在排查中提高案件核查的成案率,对群众实名举报的,要做到件件有回音、有反馈;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调研指导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和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落实人头。对不担当不负责、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追责、公开曝光,发挥“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以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整改落实到位。
区级领导,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开发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参加会议。(通讯员: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