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下发第五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决定及复查通报,湘潭市喜获丰收。除湘潭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外,湘潭市10家单位新获批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文明校园,还有9家单位经严格复查合格,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文明村镇。1月12日,市文明办将奖牌、表彰决定和复查通报下发给各单位。
新获批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文明校园的10家单位分别是: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中心医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湘潭监管分局、韶山市地税局,湘潭县乌石镇、湘乡市金石镇文星村、雨湖区长城乡和平村、岳塘区霞城街道阳塘村,韶山学校、雨湖区金庭学校。
市文明办要求,新获评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文明村镇单位和复查合格的单位,要站在更高的起点,充分发挥国字号品牌效应、辐射带动作用和各自行业的优势,常抓不懈,积极创新,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全市中心工作中去,积极推动城乡共建、移风易俗,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作出更大贡献。(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符瑶 刘崇婉 通讯员 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