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明办、各县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选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全市税务系统最美人物的精神风貌、崇高品德,营造积极向上的思想道德社会环境,为深化驻马店“好人之城”品牌建设增光添彩,经市文明办、市税务局研究决定,在全市税务系统范围内开展首届“最美税务人”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育时代新人为目标,弘扬社会正气,引领社会风尚,树立先进典型,倡导见贤思齐,引导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学先进、守道德、干事业、讲团结、促发展,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服务群众,展示新时代驻马店税务人顽强拼搏、昂扬向上、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投身改革、支持改革、推进改革的饱满热情,为推进驻马店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活动,驻马店市文明办和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成立“最美税务人”系列评选活动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总体筹划、方案制定、评审把关、协调推进等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税务局,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范围 全市税务系统首届“最美税务人”系列评选活动,拟表彰“最美税务人”10名、“最美税务人”提名奖10名、“最美服务窗口”5个和“最美纳服之星”10名。全市税务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均可参与首届“最美税务人”系列评选表彰活动。 四、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候选人要求具有先进性,在日常生活中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和公民义务,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挥表率作用; 3、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4、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5、事迹真实、可敬、可信、可学; 6、具有典型性,在自强不息、关爱他人、无私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慈心善行等各类“感动”主题方面表现突出,在群众中产生过广泛影响; 7、具有时代性,充分反映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时代特点,与我市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历史进程相吻合; 8、具有感染力,事迹突出,细节感人,能引起税务干部的情感共鸣; 9、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河南好人”、“驻马店好人”、“驻马店市文明市民标兵”等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 五、评选方法和步骤 评选活动采取各单位推荐、评委会考察审核、评委会会议研究、公示、命名表彰等办法进行,按照“民评为主、组织把关、群众认同”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条件,严格审核程序,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一)动员部署(3月20日-3月25日) 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市级新闻媒体及驻马店文化馆(http://hnzmd.wenming.cn/)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启动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推荐(3月26日—4月10日) 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民主推荐,各单位根据要求广泛遴选推荐,人数不限。推荐上报候选人时应及时提交推荐材料和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评选表彰活动同步启动市民推荐人物线索,公布推荐热线电话(0396-2651312市文明办 0396-2856840市税务局)。 (三)评选审定(4月11日—4月17日) 1.初评。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提交评委会评选不超过20名的“最美税务人”、不超过10个“最美服务窗口”和不超过20名“最美纳服之星”候选名单,并在驻马店文化馆、市税务局内外网进行公示和展播,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文明驻马店微信公众号开通网络投票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网上投票。 2.复评。评委会根据各方意见建议进行终审遴选出10名“最美税务人”、10名“最美税务人”提名奖、5个“最美服务窗口”和10名“最美纳服之星”。 (四)命名表彰(4月18日—4月30日) 举办颁奖典礼,公布首届“最美税务人”系列评选活动获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品,对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将在组织提拔任用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首届“最美税务人”等相关事迹在市级新闻媒体、网站等媒介连续发布。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严把审核关,把这一活动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驻马店“好人之城”品牌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专人负责,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推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公众投票活动,把推荐评选“最美税务人”过程转化为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的生动实践。 3、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简报信息、两微一端等形式,扩大评选表彰活动的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参与率和认可度,打造品牌,丰富内涵,形成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最美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德,广泛营造见贤思齐、向上向善的社会环境。 4、形成长效机制。驻马店市“最美税务人”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今后每两年举办一届,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评选出的“最美税务人”经得起考验,真正成为百姓心中的榜样。同时,要发动社会各界对“最美税务人”予以关爱、帮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最美税务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5、按时完成上报。各单位在属地公示结束后,填报《驻马店市税务系统首届“最美税务人”系列评选活动推荐表》(见附件),贴二寸免冠彩照,另附15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zdswmb@163.com)。请各单位务于4月1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及相关材料报送评委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驻马店市文明办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