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文化馆

“炎值”爆表,执行干警在路上

发表日期:2019-07-31来源:许昌文化馆责任编辑:祁慧


执行干警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并将查封车辆贴上封条。 赵市伟 摄

  连日来,骄阳似火,许昌市市区气温直逼40℃,但这阻挡不了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的步伐。7月23日、25日,该法院相继开展了2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责任与担当。
  7月23日,大暑,高温笼罩着大地,空气中翻滚的热浪让人喘不过气来。当日7时许,该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准时出击,利用被执行人在家中“避暑”的有利时机,给他们强有力的一击。
  执行首站是东城区一高档小区,被执行人黄某就住在这里。2013年,黄某与丈夫孙某一起向王某借款20万元,口头约定了利息。2014年,黄某、孙某离婚,孙某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至2017年4月后便没了下文。王某多次催要该笔借款,两人均以没钱为由拒还。今年3月,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某、孙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我家那口子生病住院需要做手术,要不然也不会急着找你们要钱!你们住着这么好的房子,还把孩子送到那么好的学校。我当初看在你哥嫂的面子上把钱借给你,你现在咋耍赖呢!”申请人王某跟随执行干警敲开黄某家的门后情绪激动,指责黄某背信弃义,赖账不还。
  “被执行人黄某在外地跟人合伙做生意,这两年欠了不少债。据我们了解,她还牵涉多起债务纠纷,我们已经将其名下车辆轮候查封,并限制其高消费。由于黄某拒不执行,我们果断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带队执行的该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新民说。
  经过数小时的连续奋战,执行干警早已汗流浃背,但战果颇丰,当天共拘传被执行人4名,达成和解2起,执结1起,司法拘留1人,腾房1处,涉案标的160余万元,执行到位金额43万余元。
  就在一些被执行人以为可以松口气的时候,执行干警对他们却是“念念不忘”。7月25日,该法院执行干警顶着烈日再次出击。
  “我们早离婚了,一直没有联系,谁知道他现在跑哪儿去了!”在市区某小区的一家商店,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前妻刘某。3年前,王某借款16万元拒不偿还,随后和妻子刘某办理了离婚手续。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某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其名下财产线索,虽发现其名下有一辆轿车,但一直未找到车辆踪迹。此次,已是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第三次上门找人。虽然仍未找到王某,但细心的执行干警在现场发现了王某名下的车辆,遂当即予以查封。
  “我能不能洗完脸换了衣服再跟你们走?”在建安区陈曹乡袁庄村,执行干警在申请人陈女士的带领下找到尚未起床的被执行人郭某。
  陈某和郭某本是夫妻,2016年两人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共有的位于袁庄村的房屋回迁所得各得一半,因户籍产生的土地收益陈某分得10万元,剩余归郭某所有。后,因郭某未将约定的钱款给付陈某,陈某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此案经法院调解,两人达成协议,约定2017年年底郭某给付陈某5万元,剩余5万元于2018年6月前付清。谁料,郭某在支付陈某5万元后便不再说事。
  看到郭某刚刚起床,执行干警耐心等他洗漱完毕后方将其带上了警车。在法院,经执行干警调解,郭某将5万元一次性交付陈某。
  在这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又有4名被执行人被拘传至法院,1人被司法拘留,2起案件达成和解,1起案件执结,执行到位金额48万余元。
  “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不仅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党和国家形象。我们不会因天气炎热而有一丝懈怠,也提醒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要心存侥幸,逃避执行。”该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伟杰表示。(许昌日报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赵市伟)

  

本站专题
文明播报 更多>>
优秀博文展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