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将于2019年11月在十堰市举行,志愿者是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论坛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国家文明的重要窗口。为更好地配合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各项工作开展,凝聚和号召广大志愿者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状态投身到各项志愿服务中去,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共青团十堰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公开征集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志愿者口号和昵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志愿者口号、昵称。
(一)志愿者口号
口号是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志愿服务理念重要表现形式,主要用于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期间凝聚士气、传播文化、扩大影响。口号将用于各类志愿文化活动现场氛围营造、印制志愿者装备及其它志愿文化宣传品。
(二)志愿者昵称
昵称是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志愿者群体的统一别称,有助于增强志愿者群体的自豪感和亲切感。昵称将用于志愿者社会宣传及媒体报道、志愿者服装设计等。(例如:G20杭州峰会志愿者“小青荷”、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志愿者“小梧桐”、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志愿者“德德、清清”、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志愿者“当当”。)
二、组织机构
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志愿者口号、昵称征集评选活动由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共青团十堰市委、十堰市志愿者协会承办,具体负责征集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征集要求
(一)口号
1、应征口号应充分体现“生态文明 和谐共生”的宗旨,表达东道主十堰和各城市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心声。突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贯彻“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字数20字以内;
2、应征口号力求简洁明快、便于记忆、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够打动人心,易于被不同民族、不同城市的人群所接受;
3、应征口号语言限为中文、英文,提交其中之一语言表达的应征口号可以附上另外一种语言的版本,同时必须附上应征口号的创意说明。
(二)昵称
1、应征昵称要文字简洁、朗朗上口、青春阳光、通俗易懂,字数5个字以内;
2、应征昵称能够符合志愿精神,体现生态文明特色;
3、应征昵称需有助于营造热烈的志愿服务氛围,易于被志愿者认同并接受,要有利于更广泛地引导社会大众关注生态文明、支持论坛举办、参与文明创建。
(三)重要原则
1、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并且无抄袭、仿冒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之行为;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四、应征对象
1、国内所有支持和关心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并自愿遵守征集公告中征集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按照征集评选的有关规定参加征集活动;
2、所有作为自然人的应征者应能够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所有作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征者应能够提交工商注册登记文件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以充分、准确地证明其身份。主、承办方有权对上述文件复印件进行核实;
3、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组织或个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征集起止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9年8月23日开始,9月15日17时截止。
六、投稿方式
1、应征者下载《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志愿者口号、 昵称应征表格》(以下简称《应征表格》,在文末处下载),按照要求电脑打字填写提交到指定邮箱;
2、每个应征者只能提交一份作品;
3、未按规定提交的应征作品,均可能被视为无效应征作品;
4、应征作品网络提交邮箱地址:syszyzxh@sina.com;提交作品咨询人及电话:何宇,0719-8647431,苏立冬,0719-8694506;
5、应征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应征作品传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应征作品,均可能被视为无效应征作品;提交时间以网络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6、已递交应征作品的应征者,不得在征集工作结束前一稿多投;
七、评选流程
(一)信息发布
发布征集公告,策划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征集活动。期间,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征集活动。
(二)初选
征集截止后,承办单位将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选出志愿者口号、昵称征集作品各10件。
(三)专家评审
邀请主、承办单位、高校教授、知名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媒体代表、志愿者代表等组成专家评审专家团,对初选作品进行专家评审,产生志愿者口号、昵称各3件作品。
(四)报审
将经专家评审程序产生的志愿者口号、昵称各3件作品向论坛组委会相关领导报审,确定最终优胜作品(口号、昵称各1件),适时公布评选结果,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机构全程介入。
八、奖励及发布
1、口号:最终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优秀作品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不重复设奖励;
2、昵称:最终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优秀作品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不重复设奖励;
3、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并缴纳所有税款;
4、主、承办单位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5、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6、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应征表格》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九、法律规范事宜
1、所有提交的应征作品,主、承办单位均将予以保留并不予退还(包括应征人申请退出本次征集活动的情况),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应征人应同意按主、承办单位的要求签署相关后续的法律文件、协议。主、承办单位也有权自行或要求应征人在该类应征人已经提交的应征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下一步工作;
3、主、承办单位有权决定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体和技术对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志愿者口号、昵称进行使用;
4、经应征人确认,主、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应征人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应征人在征集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资料;
5、应征人应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主、承办单位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资格的权利;
6、所有应征作品都必须始终遵守上述条款和条件。主、承办单位可以随时基于自己的判断排除违反上述条款和条件的任何作品或任何应征者;
7、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十堰市辖区解决;
8、主、承办单位保留以下权利:
(1)对本征集方案中所涉任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或撤回;
(2)拒绝不满足征集要求或者评审规则的应征作品;
(3)自行从应征作品中选出一件或者数件或者未能选出志愿者口号、昵称方案;
(4)要求获选的应征作品的主创人员修改获选作品,完成最终的作品;
(5)结合所有或部分应征作品中的创意形成决定最终方案;
(6)保留所有未在本征集方案中授予的全部权利;
(7)保留解释本征集活动的程序与规则的权利;
9、应征者必须完全、彻底、无条件地接受本方案的所有应征规则。未遵守应征规则中列出的任何条件的应征者即剥夺其应征资格;
10、在评选征集过程中,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邮箱系统时间显示的为先 ,同时结合创作者对口号、昵称的创意说明内容择优评定;
11、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十堰市委员会、十堰市志愿者协会。
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志愿者口号、 昵称应征表格(点击下载)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十堰市委
十堰市志愿者协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