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2019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推荐评选和复查考核工作,根据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市文明办决定,对201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进行复查考核,并评选推荐表彰2019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推荐范围
1.复查范围:201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
2.推荐范围:具有申报资格,并按照要求申报省级和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单位、村镇、社区。
(1)各县市区、矿业集团公司文明办负责对所辖的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进行复查考核,并向市文明办推荐2019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候选对象(矿业集团不含文明村镇)。
(2)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文明办负责对所辖的市级及市级以下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进行复查考核,并向市文明办推荐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候选对象。
(3)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对所辖的市级及市级以下文明单位进行复查考核,并向市文明办推荐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候选对象。
(4)市教育局对所辖的市级及市级以下文明单位中的学校进行复查考核。
(5)市文明办直管的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办进行复查、评选和推荐,并负责抽样检查各县市区、矿业集团公司、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单位复查考核情况。
二、申报复查办法
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核时,要提前进行电话通知。
考核方法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职工、社会群众)、实地考察等形式,各类数据材料以2019年度的数据材料为主。申报省级荣誉称号的,市级复查和省级考核同时进行。
1.申报。申报2019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8版)》《山东省文明村镇考核标准(试行)》和《山东省文明社区考核标准(试行)》,对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写申报表(申报省级荣誉称号的,要同时填写市级复查表),按规定程序上报。
2.复查。所有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8版)》《山东省文明村镇考核标准(试行)》和《山东省文明社区考核标准(试行)》,认真组织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复查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标准认真进行考核。
3.评选推荐。各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标准条件和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好中选优的原则,履行申报程序,对申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单位、村镇、社区进行考核。对拟推荐的单位、村镇、社区,在上报前须征求纪委监委、信访、应急、卫生健康、综治、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再向市文明委推荐。
三、复查推荐时限
1.9月中旬前,各级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对每个新申报省市级文明单位的考核推荐工作。
2.10 月中旬前,各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对各级文明单位的复查考核工作。
四、要求和说明
1.认真部署。各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部署,客观公正的做好复查和推荐工作。要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一并考核,使文明单位创建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2.因重划、重组、分立、合并等原因改变名称及结构的省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复查。对因重划、重组、分立、合并等原因改变名称及结构的文明单位,注销其荣誉称号。一是对于合并前均已获得同等级别荣誉称号的单位,合并后的单位提出申请,直接列入同等级别复查;二是对于合并前获得不同级别荣誉称号的单位,合并后的单位提出申请,按照省文明委有关规定重新进行资格认定;三是改变名称及结构的文明单位,需要更名、保留或注销的提出申请。以上报告由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8月15日前报市文明办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科。
3.严格标准。各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严格进行复查、推荐,以文明委或单位党委(党组)文件的形式写出复查和推荐报告。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推荐,由市文明办根据省里指标分配,按程序上报。
4.加强各单位(村镇、社区)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的考核。将各单位(村镇、社区)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专项考核内容,提高创建指标在考核分数中的比重,对完成创建指标不力的作出相应处理。
5.严格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检查组成员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和纪念品,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或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视情节予以黄牌警告或撤销其荣誉称号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表格填写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填写复查表和申报表,所填单位名称必须使用规范全称,与所盖公章相符。
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复查表、申报表(一页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市文明办,自查报告报送电子版。以上所有材料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相关材料报市文明办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科(地址:市政大楼C606;电话:6991802;邮箱:taswmb@126.com),文明村镇相关材料报市文明办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科(地址:市政大楼B6053;电话:6991997;邮箱:taswmb6991997@163.com)。
下载地址:《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8版)》《山东省文明村镇考核标准(试行)》《山东省文明社区考核标准(试行)》及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复查表、申报表,请到泰安文化馆“工作提示”栏目下载。
网址:http://sdta.wenming.cn/
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