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电影剧本大赛征稿启事_广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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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电影剧本大赛征稿启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局  2019-09-1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电影创作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广西电影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局决定举办广西电影剧本大赛,今起发布《2019广西电影剧本大赛征稿启事》。

  一、大赛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打造优秀电影剧本,发现和培养优秀编剧人才,繁荣广西电影创作;提高广西电影原创力,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

  二、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局

  三、协办单位

  广西电影家协会、广西作家协会、广西民族大学民族电影创作中心

  四、大赛时间

  (一)剧本征集阶段: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底(以稿件上传到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

  (二)剧本评奖阶段:2020年3月。

  五、征稿范围

  大赛主要征集电影故事片剧本。重点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聚焦现实题材创作,尤为鼓励讲述广西故事的作品。

  (一)聚焦建党100周年和迎接党的二十大,艺术地再现重大革命和历史事件、历史人物,表现伟大的民族精神,塑造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共产党人形象,讴歌中华儿女众志成城、反抗侵略、建设家园的爱国奉献精神。

  (二)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展现新时代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与辉煌成就。

  (三)聚焦现实题材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和广西的社会发展变化,讲述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动人故事,表现家国情怀,讴歌人间真情,歌颂创新创造精神。

  (四)聚焦民族特色,反映各民族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历史传统、地域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展现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

  六、征稿对象

  全国各地影视编剧或创作团队,鼓励青年编剧积极参与。大赛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

  七、投稿方式

  大赛采用电子投稿方式,不接受纸质稿件。电子版剧本应为Word或WPS文档格式,A4规格,正文为宋体小四号。电子邮件名格式统一为“作者姓名 剧本名称 手机号码”。请参赛者将电子版剧本、填写好的《2019广西电影剧本大赛报名表》和由作者本人签字的原创作品承诺书一并发送到大赛指定电子邮箱:244852607@qq.com或2567756591@qq.com。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均以邮件附件形式上传。大赛报名表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gx.wenming.cn/dyj/。

  投稿联系人:林志峰,电话:0771-5898477;吴娟、赵欣,电话:0771-3117161。

  八、投稿要求

  (一)内容要求:题材新颖,内容健康,紧扣大赛选题范围,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与市场潜力。

  (二)形式要求:参赛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和电视剧脚本等体裁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三)数量要求:每位作者、作者团队的投稿数量不限,每部电影故事片剧本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5000字,不超过50000字。

  九、版权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或团队创作(须提供由作者签名的原创作品承诺书),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主办单位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过,且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着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与《2019广西电影剧本大赛报名表》一同传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参赛作品如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着作权、商标权等产生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或参赛团队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获奖资格和追回奖金等权利。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2部,颁发证书,每部奖金10万元(税前)。

  二等奖3部,颁发证书,每部奖金6万元(税前)。

  三等奖5部,颁发证书,每部奖金4万元(税前)。

  主办单位根据《着作权法》保护作者合法权益,积极向制作单位推荐获奖剧本。优秀编剧将作为骨干创作人员,参与主办方举办的编剧培训班。获奖剧本授权广西制片方拍摄电影的,推荐申报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三年规划项目,凡入选的给予资金补贴。

  十一、其他事项

  (一)来稿不符合“投稿要求”,缺少必要材料的,不能参评。

  (二)本大赛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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