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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推进公益广告大面积覆盖 传播核心价值观
时间: 2016-06-17 来源: 广东文化馆

  东莞镇街文明创建整治提升“十大行动”中,第六大行动为开展公益广告氛围提升行动。东莞市文明办透露,为更好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接下来,全市各镇街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公益广告大面积覆盖。

 

 东莞地铁2号线站点内的公益广告。

  整治违法广告 扩大公益广告覆盖面

  目前,东莞市主要高速路段、城市主要干道、各大交通站场设置的公益广告较少,商业广告较多;市区、镇街大街小巷普遍存在违章设置、张贴商业广告多,一些商业招牌、亭棚设置不规范不合理;同时,城市“牛皮癣”泛滥,严重影响我市的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

  为改变这一现状,近期东莞召开了公益广告发布及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协调会,协调全市公益广告发布和违法违章广告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整治违法违章广告,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尽快清理违章设置的各类广告及载体,加强源头治理,把好设置关,还要积极推进公益广告大面积覆盖。

  其中,在市内主要路段,要求每间隔五个灯柱设置一个公益广告;尽快清理违章设置的各类广告及载体;对于“牛皮癣”电话号码给予停机处理,公安、城管等部门要深入打击和查处乱张贴源头,重拳打击乱张贴行为,深挖背后犯罪团伙,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另外,还要探索建立公益广告发布及违章广告整治的长效机制。

  公益广告占发布广告比例不低于30%

  根据《东莞市镇街文明创建整治提升行动方案》部署,大力开展公益广告氛围提升行动,首先要增设一大批主干道、主站场、主要出入口公益广告。即按公益广告占发布广告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巩固东莞大道、松山湖大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益广告发布工作,迅速补足东部快速、水乡大道、东江大道、环城路和各镇街中心区及其主干道公益广告灯旗、T牌、落地牌等的发布数量,迅速补足四个公交客运枢纽站场、轨道交通2号线所有地铁站的公益广告灯箱、T牌、落地牌等的发布数量。

  将“公益广告灯箱数量不少于总量30%”作为协议前置条件,抓紧完成莞龙路、莞太路、莞长路、莞樟路、东深路等主干公路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招投标工作。参照市、镇中心区标准,巩固各镇街公益宣传示范社区、示范街区、示范校区、示范厂区建设,在所有村(社区)、大型工业园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广场等醒目位置增设公益广告,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要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

  计划开展东莞市2016年公益广告作品大赛,策划推出一批以中国梦、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为主题的原创公益广告精品,提高公益广告的文化内涵和艺术表达;制定《公益广告发布指引》,提高公益广告发布的环境协调性和美观性,完善公益广告作品库制度,提升公益宣传的审美水平和宣传实效。(东莞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