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在沙县召开
3月9日下午,全市文明办主任工作会议在沙县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落实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全省文办主任会议精神以及全市宣传部长会议对文明创建的要求,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办主任及市委文明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文明办主任张炜琳代表市委文明办回顾总结了全市2017年精神文明创建亮点,对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新要求。
2017年,三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围绕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拓展“满意在三明”活动品牌,切实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营造良好氛围,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重要保障。三明市在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复查中以优异成绩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沙县首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张炜琳对于今年做好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强化“四个意识”,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向正确。各县(市、区)文明办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原则、根本任务、思想道德建设、创建活动、法治保障和组织领导上永葆底色。二是突出“三个”抓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台阶。今年是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的开局之年,各地要谋好篇布好局,在补短板促长效上下功夫,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常态长效;抓工作创新;抓活动载体。三是建强“一支”队伍,助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最终要靠广大文明办系统的干部职工去贯彻和实施,这就要求各县(市、区)文明办要不断强化人员队伍建设。
会议要求,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和市文明委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保持深化创建的热情不减一分、责任不卸一点、干劲不松一毫,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再创新业、再立新功!
会上,市委宣传部调研员陈里平,市委文明办副主任梁闽菊、江学富对分管工作的重点难点提出了具体要求。沙县文明办在会上作了专题经验交流发言。会前,与会人员一行现场观摩了全国文明城市沙县金沙农贸市场、水南公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创城示范点的创城经验和有效做法,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摘自三明文化馆)
责任编辑:梁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