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期
〔工作动态〕
泰安市各级各部门“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外地经验〕
济宁市政府举行贯彻实施《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工作动态〕
泰安市各级各部门
“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泰山区:
一是明确专班任务。1.搞好巡查督导。围绕各单位宣传发动工作情况和方案中明确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督促,并每天填写《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专班督导问题统计表》及时通报问题所在街道镇,督促整改。2.组织联合执法。由组长负责召集本专班人员,按《联合执法行动安排表》组织进行。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各专班及时将出动人数、收捕犬只数量及好的经验做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畅通联络渠道。建立泰山区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群,公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邮箱、收容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加强对下沟通,接受市民监督投诉。同时,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部门职责,各司其职,联合开展行动。
三是做好保障工作。明确了对流浪犬的收容、运输、暂养、管理的人员及地点,即老泰莱路与燕邱路交界处东300m路北的文博宠物文化中心。宠物文化中心根据专班安排,具体实施捕捉、防护、收容、运送、安置任务。云泰物业公司加大保洁力度。要求保洁员配小铲子,发现犬粪,及时就近埋入绿化带的土中,按瞬时垃圾清理不超过5分钟的标准,严格落实。
四是严格监督考核。加大工作专班检查督导力度,填写《“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专班考核表》,对街道镇工作开展情况打分排名并通报。对宣传发动不力,调查摸排不彻底,整治查处不到位的单位,报泰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进行通报。督查人员发现人行道上的犬粪清理不及时时,直接按保洁协议给云泰物业扣分扣钱处罚。
截至目前,泰山区投入车辆89辆,投入人数1989人,发放明白纸146060张,投入资金417700元,摸排户数31933户,发现已防疫犬只1013只,制作防护工具80个,捕捉工具48个,收容工具20个,发现并制止遛犬不拴绳126起,发现并制止不按规定时间遛犬163起,不带粪便工具180起,携犬出入公共场所3起,处理投诉75起。
岱岳区: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制定下发了《岱岳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岱岳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不文明养犬投诉电话专线,设专人负责投诉专线的协调处置工作。以街道为单位具体落实印制发放文明养犬通告,每个社区、小区全部张贴公告,入户发放3万余份倡议书。
二是联动配合,集中整治。1.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目前,已对城区内708户养犬业主,共739条犬进行了登记,针对发现的293个问题(包括犬养未登记、未预防接种等),均已建立台账,并对业主进行定期督导,挂账销号。2.以投诉电话为线索,岱岳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公安、交通、农业、卫健、市场监管等6部门联动配合,启动集中整治工作。目前,接收14次不文明养犬投诉电话,投诉件均圆满办结。
高新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下发《高新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如实填写,按时上报。印发《泰安市文明养犬公告》,联合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进社区向居民发放明白纸,楼道内张贴《泰安市文明养犬公告》,龙泉中心组织了5次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引导居民文明养犬。
二是加强整治力度。成立工作队,配备收容工具及收容车辆,对不在规定时间内遛犬、遛犬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犬粪等行为,进行劝阻、警告。联合相关部门,针对重点区域开展2次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共200余件,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500余次,制止遛犬不拴绳行为100余件。
泰山景区:
成立泰山景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1人成立工作专班,印发《泰山景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泰山景区共计投入140余人次参与“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发放通告、明白纸1500余份,摸排辖区内300余户居民养犬情况,整治溜犬不拴绳、不按规定时间溜犬、携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不文明养犬行为40余次。
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
旅游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制定了本区的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高铁新区治安管理大队、岱岳区粥店办事处高铁社区组成工作队,共同开展本项活动。联合各部门共计20人,在智园小区门口开展了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发放文明养犬通告和倡议书,劝导养犬群众自觉遵守文明养犬要求。截至目前,在悦蓝山、东岳鑫城、华新新干线、智园、和园等小区张贴文明养犬通告近400份。
泰安市公安局: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市公安局积极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成员单位制定《泰安市“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第一专班”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安排、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力协调推动。制定《联合执法行动安排表》,先后共组织6次联合行动,制止遛犬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据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计,自8月10日至30日,共接养犬管理类群众诉求64起,其中投诉举报遛犬不拴绳20起,投诉有流浪犬只6起,所有投诉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处置或移交,全面推进了“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开展。
三是突出督导考核。强化日常督导,建立考核制度,制定《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表》,每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开展专项督导,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8月22日泰安市公安局组织“第一专班”成员单位对泰山区和泰山景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
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8万余元,出动车辆260次,出动人员700人次,制作防护工具40个、捕捉工具30个、收容工具8个,发放宣传单117000余张,新闻媒体、自媒体宣传100余次,摸排调查31100余户。发现并制止遛犬不拴绳189起,发现并制止不按规定时间遛犬300起,发现并制止携犬进入公共场所50起,清理犬粪500余处,督促饲养人员对114只未防疫犬只进行防疫。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警察培训中心:
8月30日上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警察培训中心的党员们走近泰前街道金山社区小广场及居民家中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宣传单和居民办理护照所需材料等进行了宣传。
党员志愿者分三组进行了宣传,一组在小广场摆放宣传桌,给过往的居民发放明白纸,另两组分别入户居民家中进行宣传讲解。此次活动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开展的专项活动之一,党员志愿者到居民家中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宣传单,倡导居民依法文明养犬并呼吁社区养狗居民定期为爱犬注射疫苗;携犬出门时要妥善处理粪便,保持社区环境卫生等,倡导居民在养犬愉悦自己的同时不应伤害、妨碍他人生活,做到文明养犬从心做起。另外,志愿者们还讲解现在办理居民护照只需要7个工作日,时间短、材料简单真正为居民出行提供了方便。
〔外地经验〕
济宁市政府举行贯彻实施
《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8月30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贯彻实施《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济宁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宋昭君同志在发布会上介绍,为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盼,依法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切实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经济宁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今年5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济宁市2019年养犬管理工作分为筹备宣传、集中登记、规范治理三个阶段进行,2020年1月1日起转入常态化管理。
筹备宣传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目前已基本结束。建设了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犬只登记网上申请、审批、发证等智能化管理,为养犬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向社会公布《济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明确了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的48种烈性犬,禁养体高超过60厘米或体长超过100厘米的大型犬。布设了14处“一站式”服务点,依托宠物医院实现犬只免疫、登记、签注“一站式”便民服务。
集中登记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自9月1日起,“一站式”服务点全部启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犬只免疫登记服务点同步开通受理养犬登记申请,对不符合规定的,书面告知或者网络提示养犬人不予登记原因及补办事项。济宁市民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68宠物”APP或者扫描“68宠物”二维码下载APP,自行填报有关事项,公安机关审核审批。
规范治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济宁将组织开展养犬规范治理工作,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提醒、告知、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等措施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规范整治。对养犬管理问题突出的广场、绿地、公园、小区、重点路段等区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法养犬行为。集中开展捕捉无证犬,收容流浪犬、无主犬,查处非法经营犬只行为和取缔非法犬只饲养场所。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推动养犬管理工作纵深开展。
经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准,济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养犬登记、签注收取管理服务费,确定济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犬只初次登记收费200元/只,以后每年签注收费100元/只,收费标准目前正在公示期间(公示期8月15日至9月14日)。9月15日收费标准公示期满后,对审核通过的犬只,养犬人需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具体缴费方式和渠道,各区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携犬到预约的“一站式”服务点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佩带智能犬牌,手机APP自动生成电子养犬登记证。
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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