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人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2019-02-15
从1月30日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大会上传来消息,青阳县新河镇司法所所长王煜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王煜今年48岁,1995年9月起从事乡镇司法行政工作,现为新河镇司法所长。他所在的司法所为全国模范司法所、省级示范司法所,连续5年被县司法局评为“县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市老年协会评为敬老文明号。王煜每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起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9%。他多次被省、市政法部门评为先进个人,2018年9月被市委宣传部等单位评为池州市首届“十佳法治宣传员”,2018年5月被省司法厅评为“黄丝带帮教行动”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