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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最美海宁人评选公告
发表时间:2017 03-31    来源: 海宁文化馆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海宁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最美海宁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类型和标准

  海宁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最美海宁人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种类型(已当选海宁市级以上道德模范的不再推荐参评)。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二、评选方法

  1.推荐方法

  实行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名额不限。

  群众和个人可以向所在镇(街道)、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党组织举荐和自荐,可直接向市文明办举荐、自荐,也可在海宁文化馆(zjhn.wenming.cn)下载推荐表,填写后上传至市文明办邮箱,时间截止4月30日。

  联系方式:电话:0573-87288842,传真:87287329;

  电子邮箱:hnwmb2011@163.com;

  2.评选方式

  采取组委会评选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活动将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被推荐人的事迹情况,从被推荐者中选出正式候选人若干名,在媒体上对候选人进行事迹介绍,征求社会各界对候选人的意见,并进行群众投票,根据得票情况和组委会最后审定,评选出海宁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最美海宁人。

  3.评选表彰

  在9月底前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日”相关主题活动举行表彰大会,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学习道德模范、个个争当道德典型”的浓厚氛围。

    附件:海宁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最美海宁人推荐表(点击下载)

    海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金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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