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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宣字〔2019〕40号 关于印发西宁市2019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杨合亮 | 来源: 西宁文化馆 | 发表时间: 2019-04-24 10:25:00

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   西宁市文明办

关于印发西宁市2019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部:

    现将《西宁市2019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         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办      

                                                               2019423


西宁市2019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全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引导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为标准,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围绕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幸福西宁的工作大局,坚持不懈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广泛进行探索实践,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在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上下功夫,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具体化系统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加快建设幸福西宁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干部群众思想的共鸣点、与个人利益诉求的交汇点;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参与的渠道,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工作创新,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重点工作内容

在深化拓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层面活动的基础上,注重向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延伸,进一步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围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组织开展活动。重点实施好推广普及、实践养成、示范引领、文化培育等四个专项活动,共29项具体内容。

(一)抓好推广普及。

1、媒体宣传。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单位按照市创城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刊播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别开设专题,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和首页刊播“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公益广告。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定期推送美文美图、微视频,坚持优秀传统美德通过网络传递,彰显新风尚。同时,晚报、电视台要开辟专题专栏,对核心价值观内涵要义进行深入宣传阐释。

责任单位:各县区、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2、社会宣传。利用公园、公共广场、车站、商业街区、建筑工地等搭建传播平台载体,运用LED电子显示屏、灯箱、宣传栏、建筑围挡等广泛刊播,推动公益广告在学校、企业、社区、乡镇、商业楼宇、景区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领域传播。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3、文艺宣传。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发挥各种文艺形式的作用,传递积极的人生追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组织文艺团体协会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创作一批文艺作品,挖掘一批真实可信、平实朴素、感人至深的典型人物,把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勤劳节俭、礼义廉耻、好人好报理念融入文艺作品,并搬上荧屏和舞台,潜移默化地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邻里文化节”“市民艺术节”和突出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节,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经常性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运用影视剧、小说、诗词、戏曲、舞蹈等形式,生动活泼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文化工作者送作品、送服务到基层。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文联

4、阵地宣传。落实好“结对子、种文化”结对工作,加强农村文化广场、社区文化活动等文化惠民基础平台建设,依托乡镇文化站、文化广场、社区综合文化中心等,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把爱国主义唱起来舞起来。用足用好各类宣传阵地,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社区家长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等文化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融入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空间。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市民政局

5、理论学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作为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题学习计划。组织理论宣讲团深入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巡回宣讲“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基层文化建设,讲述好故事,传递正能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基层、促成长”。继续通过举办“我们的价值观”系列讲座,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论述。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6、道德讲堂。持续建好用好“道德讲堂”,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学习古代思想家、道德家的名言警句和党的领导同志重要论述,做到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各县区、各级文明单位继续开办好“道德讲堂”,加大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助人为乐的宣传力度,推出一批典型标杆。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各级文明单位

7、学校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小学德育课的重要内容,渗透到各类文化课的教育教学、考试评价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植入校园网络以及队日、团日、班会活动,让青少年在浓郁的氛围中受到熏陶。制定和传承优良校训,开展校训诵读活动,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节点,在党团队日、班队会和校园文化等活动中,组织学生读校训、写校训、讲校训,激励学生铭记校训、礼敬校训、践行校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二)强化实践养成。

8、融入法治建设。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环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9、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精心组织“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主题活动。党组织通过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课等方式进行爱国主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看历史电影、读好书、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西路军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利用,精心组织有庄严感的典礼仪式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规范、普及奏唱国歌和升国旗活动,增强人们的国家意识和爱国情感。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

10、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城市品位、市民文明素质和对外形象。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向纵深发展。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传播文明交通知识,弘扬文明交通理念。倡导“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动文明餐桌向基层延伸。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深化志愿服务活动。把学雷锋与志愿服务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发动广大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健全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法律政策保障等机制,积极引导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活动,壮大志愿者队伍,拓展服务领域,促进社会志愿服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区

12、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诚信经营,打造诚信企业,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义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抓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重点,深化道德教育,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等问题,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失信败德行为进行批评揭露,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13、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住宅节能、绿色流通、循环经济等工作,积极推广生产生活领域节约窍门,引导人们崇尚绿色节约的生活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区开展节能宣传,在全社会倡导节约一粒粮、一滴水、一张纸、一度电的生活方式,推动节俭养德建设。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辟专题栏目,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导向。环保、科技部门要加强环保科技宣传指导,帮助生产型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14、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践行“厉行节约、文明用餐”新风尚,各机关单位食堂、餐饮企业(含个体餐饮商户)要在餐厅刊播文明餐桌公益广告,在餐厅摆放“不剩饭、不剩菜”等文明用餐提示牌;各学校要开展“珍惜粮食、文明用餐”校园宣传活动,设立文明餐桌巡视员,对学生进行文明劝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2017年西宁市餐饮服务行业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公共餐饮场所的“文明餐桌”工作,做到有宣传、有提示,并在餐饮企业较集中的街区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示范店评选活动,鼓励社会大众节约用餐、理性消费。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5、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活动。深化文明景区创建,抓住旅游热点时段,广泛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和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旅游法》,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健全景区规章制度,加强对旅游服务机构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完善景区配套设施,加强对文明旅游的宣传,为游客提供完备的配套服务。加大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规范力度,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曝光旅游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文明办、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16、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各县区、各单位对结对帮扶的村和困难家庭、困难群众要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慰问,力争每次走访都为帮扶村、困难家庭、困难群众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深化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社区、村镇送去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提供农技培训、实用技术帮扶。开展巡回医疗等卫生服务。完善帮扶机制,建立对口帮扶联系点,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科协、市卫生健康委

17、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放大科普周、科普日和科普志愿者活动等品牌活动效应,扩大覆盖面,推动各类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大众开放,充分利用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等载体,开展科普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活动,通过主流媒体科普专刊、专栏和科普影视节目的传播,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升科学素养。举办科技成果展和网上讲座,介绍科技发展前沿和创新成果,激发人们的创新热情。

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18、开展公正执法司法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用权。执法工作者要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努力做到公正司法。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部门,要带头践行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的工作原则。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19、深化平安西宁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任务项目化。总结推广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民主议事会等做法,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强化规章制度实施力度,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以创建平安村镇、平安社区、平安市场、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单元为重点,把社会主流价值贯穿于活动始终。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20、开展网络文明传播行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做大做强网络正面宣传,扩大网上正能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生态。组织力量对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舆情事件及好人好事加强正面引导和评论,确保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形成网络热点,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确保好人好事能得到有效传播。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加大网上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深化文化馆站创建,强化网站直接发现、第一时间处理有害信息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网络实名制,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落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上传播工程和网德建设工程,加强网络社会教育,引导广大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争当文化馆站、文明版主和文化馆友。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突出典型示范。

21、选树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充分发掘各行各业中的先进典型,从正面来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和引领作用,为加快西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坚持每季度开展“西宁好人”评选活动,做好“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榜”推荐报送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学好人、做好人、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开展第四届西宁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和新时代好少年、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教育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推动形成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活动,广泛运用新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

22、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两个绝对”为标准,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两个绝对”作为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遵循和准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组织开展基层优秀共产党员典型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践行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榜样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23、组织各界知名人士开展“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组织我市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及企业家开展“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相关部门和行业要组织我市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及企业界的知名人士,开展事迹报告、志愿服务、善行义举、扶贫帮困、诚信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工商联

24、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乡贤的引领作用。在发挥好老乡贤示范引领作用的同时,要积极培育和挖掘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新乡贤”,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用他们的言行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同时,积极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聘请乡贤担任决策智囊团成员,创建由社会精英、贤达之士组成的民间调解组织。邀请乡贤主讲道德讲堂,举办巡回演讲,敦厚民心民风、激励向上向美。

责任单位:各县区

(四)注重文化培育。

 25、培育良好家风家教。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及宣传展示活动,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继续开展“五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弘扬邻里团结、互助和睦的传统美德,激发广大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积极培育勤劳节俭的好习惯,摒弃好逸恶劳、奢侈浪费,做到厉行节约、勤俭持家。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文明办、市妇联

26、建立规范礼仪制度。加强对传统礼节礼仪的整理创新,加强对风俗流变的引导,用优秀礼仪文化和乡土民风塑造文明风尚。建立和规范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仪式制度,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群众性庆祝和纪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开学毕业典礼、开业创业仪式等,传播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教育局

27、认真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通过学校教育、大众媒体、公益广告、文化活动大力展示传播传统文化。运用经典诵读、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载体,组织开展“诵中华经典、学道德模范”等活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人心。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底蕴,开展“读书月”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28、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各区县、各部门严格按照市文明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各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好传统文化活动的同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好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孝老爱亲、扶贫帮困等活动,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中华美德。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29、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胜、文物古迹、传统古村落的挖掘保护和宣传展示,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把核心价值观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要担负起统筹协调责任,既抓好自身承担的组织实施任务,又要抓好面上工作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和群众团体,要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分内之责,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共行的强大正效应。  

(三)注重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区、各单位要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让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创新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大力推进基层的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各县区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通过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方式,及时总结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不断向深度拓展。

(四)加大考核督查力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各县区、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日常考核、常态督查等形式对各县区、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县区、各责任单位将重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市文明办。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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