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共建美丽天津文明单位 示范文明”活动的通知——天津河东文化馆

关于开展“共建美丽天津文明单位 示范文明”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6 16:45

 各级文明单位:

为配合“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按照市文明办要求,现就开展“共建美丽天津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天津的战略部署,围绕“共建美丽天津、共享美好家园”主题,组织文明单位积极开展“共建美丽天津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带头落实美丽天津建设各项任务要求,带头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带头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文明表率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单位和群众积极投身美丽天津建设。

二、参加范围

全国文明单位,20092011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以及2008-2010年度河东区文明单位(名单附后)。

 

三、活动内容

1.带头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各项任务。积极投身美丽天津建设,积极参与落实清新空气、清水河道、清洁社区、绿化美化各项任务。

2.带头提升员工文明素质。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载体,通过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形式,开展天津精神和天津市民《文明公约》、《行为守则》等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公德意识,养成文明生活习惯,不抛撒焚烧纸钱等丧葬用品,不燃放鞭炮、不闯红灯,不乱摆乱停等;开展“绿色出行”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少开车、优先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自觉为治理环境污染做贡献;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习惯。

3.带头提升服务品质党政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生产型企业开展“诚敬做产品”活动,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实现工作环境、人员素养、业务水平、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

4.带头创优美环境。落实门前清扫保洁、绿化美化、市容秩序“三包”责任制。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洁,养护花草树木,引导车辆按位停放等,特别是做好冬天除冰雪,夏天扫污水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单位生活环境规范有序、美观宜人,内外环境整洁优美,净化绿化美化。同时,因地制宜开展植绿护绿等活动,推动生态环境建设,让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5.带头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以“学习雷锋、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清洁家园、爱园护绿、爱护山川河流、低碳环保、文明交通、践行文明礼仪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美丽天津建设做贡献。同时,发挥自身优势,与社区困难人群、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长期帮扶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共建美丽天津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作为本单位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项目,排出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区文明办将对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务求实效。要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着力把握活动要求、推动工作实际。要把开展“共建美丽天津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与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要创新工作方法,把活动的过程作为发挥文明单位表率作用、为美丽天津建设做贡献的过程,进一步提高文明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

3.加强宣传。各级文明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区属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的宣传报道,大量发现和推出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宣传广大文明单位自觉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形成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美丽天津建设、共同示范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河东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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